作者orchider (Art of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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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太誇張了吧,自息室都沒人在管嗎!?
時間Fri Jan 14 19:12:29 2005
※ 引述《joine (鞭策)》之銘言:
: 地下室本來就有"明文"規定不可以在裡面吃東西或是喝飲料了
: 這根本不是學校"處置"的問題
: 難不成要規定在總圖裡面吃東西要記小過或是處以鞭刑之類
: 然後24小時由管員或是警衛巡查!? XD
: 其實拍照的同學既然有這個雅興在總圖地下室拍照
這就是阿
大部分人看到不正確的事情
通常都是幹字在心中
然後再到網路上發洩
甚少有正義感極強的人會當場出面制止~
: 不知道有沒有乾脆直接勸告她會比較快
: 這比學校表態"如何處置"有效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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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rchider 來自: 220.132.180.36 (01/14 1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