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23 (sweet princess)
看板NTULibrary
標題給法圖阿姨~~妳們是在懲罰學生嗎
時間Tue Jun 22 03:16:09 2004
上個月我在法圖借了一本書,看沒幾天,突然搞丟了
是下課時我忘了拿走,等到想起來跑回去,卻找不到書了
雖然很懊惱,只好到法圖報失
我到法圖報失後,你門叫我原物賠償
但我到國際會議廳樓下書店問的結果
那本書最近在修訂,還買不到
所以要等過一陣子
於是你們叫我照原價兩倍賠償,我也同意了
但是後來又有一位阿姨出現,說這是套書,要陪全套的錢1500多
我就想這也太貴了吧
圖書館的套書中一本遺失要陪全套,我知道是本來的規定
可是那本書是可以單冊單冊買的
原本圖書館規定遺失一本陪全套,應該是基於有些書只能一次買一套不是嗎
而且那一套三本書,圖書館本身也不是成套
而是第一冊三本、第二冊兩本這樣不成套的
為什麼我還是要陪全套呢
還是說,這要陪全套的規定是懲罰金??
而且當我問那個阿姨:「這樣的話遺失王澤鑑教授的天龍八部不是也要陪八倍了?」
他卻說:「不是,這就不算套書」
所以我不知道套書的標準要怎麼認定
雖然說,我把書弄丟了是我的錯
可是我覺得這樣的話學生界書的風險也太大了
而且我想跟你們溝通,你們的態度卻是一副沒什麼好說的
就冷笑著說反正就是這樣,不可能讓你怎樣怎樣...
我真的很失望
台大行政人員的素質都是這樣媽
如果真的是要這樣賠償
我就算逾期個半年,等書修訂出來在賠償
逾期金加上書的價錢也不用1500
我可以這樣做,但是我知道後面有兩三個在預約的人
我真的不想這樣很自私的處理
也許有人覺得1500也不算什麼
但我只覺得我希望知道這些規定跟認定標準是怎麼判斷的
也希望法圖的櫃檯人員,能多尊重學生一點
不要覺得隔著一個櫃檯,好像就比我們的地位高一層了,說話態度也不同了
如果你們能體諒學生的苦衷,或是跟我們溝通一下
我想我們會更尊重你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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