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onist (努力上進 追求未來)
看板NTULawR93
標題[請益] 求就無門...懇請幫忙...
時間Mon Apr 3 23:58:14 2006
最近必須要離職...
我的契約是寫
乙方(就是我)欲終止契約時,應於一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
經甲方同意並辦妥一切離職手續後,使得離職
因次我在3/30跟我的主管提出離職要求
可是主管現在回應說內部有規定離職三個月前應提出
明明我簽的契約上沒有
而且我進來時也有問也沒人跟我說這個規定
(其實承辦我入職手續的人員還說一個月前就可,不過他現在賴帳了...唉)
請問我該怎麼辦呢?
我想說應該還是要先提出書面申請
否則主管就一直賴下去
可是他不簽離職我有辦法嗎? (經甲方同意...那部分)
我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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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意志力的強若取決於採取行動的機率與堅定的程度
正如思考越多 頭腦就越靈光 越有信心的人也越忠誠
如果我們隨意放棄 不能堅持
則損失的不只是機會 更是延後完成目標
思想上的勇氣人人都有 但行動的勇氣卻十分希罕
這是因為我們大多未曾妥善運用生活中的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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