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Bdept (IBdept)
看板NTUIB01
標題Re: [公告] 97-2校外服務---台大醫院
時間Tue Feb 24 09:24:02 2009
4.請列印助教所寄的
"個人評量表",於
最後一次前往服務結束後給該單位的志工負責人
評量總服務表現,服務期滿
連同上一項之表格一同交回給助教,以作為評分依據。
有關第四點規定的個人評量表,因有同學反應服務單位只接受評量一次,
請同學就照服務單位的要求,視該單位是否需每次評量而定,
期末成績不受評量次數影響。(若不需每次評量可最後一次服務時再做評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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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09.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