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zenouta (Kaze)
看板NTUHKMSA
標題[公告] 關於僑生盃桌球更改後之比賽規則
時間Tue Nov 27 00:28:34 2007
※ [本文轉錄自 NTUGOCS 看板]
作者: win91512 (茂茂) 看板: NTUGOCS
標題: [公告] 關於僑生盃桌球更改後之比賽規則
時間: Mon Nov 26 23:03:45 2007
各位同學
由於桌球比賽人數之前是以團體賽為原則,且為了追求多元化,經過討論後,今年
將改為團體賽和個人賽。團體賽和個人賽部分比賽選手得以重複參賽,但團體賽之選手不
得同時參加男雙與混雙比賽。而報名日期將延至11月30號(禮拜五)為止。如有任何請以各
同學會負責人聯絡。
桌球比賽規則
團體賽
1. 各同學會最多可報兩隊但得至少報一隊,每隊4人,3男1女,且不可重複報名。
2. 以團體方式進行,分別為兩場一場混雙,一場男雙。 每場3局,採取3戰2勝式,每局11
分,且直接淘汰制。
3. 比賽順序為男雙,混雙。
5. 發球需拋離手達10公分以上;違者先警告一次,再犯以失分論。身體任何方不可碰觸
桌面。
6. 隊伍中成員如有不乎比賽規則者,一經察覺馬上中止比賽,並取消該隊之比賽資格。
該隊伍所有賽程結果不予計算,且取消其所獲得之成績(名次)及繳回所領之獎品。
7. 比賽期間如有球員互毆,侮辱裁判情事發生時,按規定停止讓球員出賽外,
並報請相關單位議處。
8. 凡比賽隊伍必須賽前15分至比賽地點報到, 逾時5分鐘不到,均作棄權處理。
如在進行比賽時中途離場或棄權者, 即取消該隊伍之比賽資格,之前賽程無效,且不
列入優勝名次,及取消受獎資格。
9. 報名的每一支隊伍必須在報名後交上保證金NT500。保證金將在該隊出席比賽後歸還。
否則將不予歸還。
10.桌球比賽之獎金於之後另外公告。
11.主辦單位有權利保留、更改、新增、刪減一切規則與規定的權利
個人賽 男單
1. 各同學會最多可報兩隊,每隊一人。
2. 採取3戰2勝式,每局十一分。
關於是否是淘汰賽或循環賽將視參賽選手人數另外訂定。
敬請各位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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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5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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