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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大四的同學仔注意喔
發信站友情天地 (Wed Sep 21 20:26:03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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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四的同學和大三僑發的同學注意~~~!!
我地的居留証大約會在94年10月中左右到期,
所以記得提前半個至一個月去搞居留証延期,
如果過左期先去搞,
要再返去港澳一次,仲有會罰錢,會好麻煩~~
手續方面大約如下:
1.僑外組"公文"
2.住宿組的"住宿証明"
3.帶上述証明至基隆路底的派出所拿"流動人口証明"
(法學院及外宿者麻煩到附近的派出所辦理)
4.帶上述証明、居留証、費用,
到小南門的入出境管理局辨理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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