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nnon (披頭四)
看板InterpCampus
標題1/22以前的建議流程
時間Sat Jul 1 12:25:53 2006
在這些流程進行之前 其實應該先進行古蹟審查 以確定法令位階
受委託的建築師事務所需全程參與所有流程
1. RFI#1(確認重要議題為何 可用第一次座談會的內容) 6/30
2. 彙整RFI#1的內容 形成重要議題(isuue to be discussed)
3. 發出RFC#2 向其他尚未參加會議的人徵詢修正意見
確認結論是否有誤或是仍有新意見
4. 並針對議題的適用對象 進行RFI#2的設計
5. 針對RFI#2發出 RFC#2
6. 彙整所有的結論撰寫RFP
7. 針對RFP送出RFC
8. 修正成最終的RFP 最好連建築師徵選的方式也放在RFP中
P.S.
在人文大樓規劃設計準則出來之前
應透過公開徵求資訊(Request For Information, RFI)
或徵求修正意見. (Request For Comments, RFC)等方式
,廣納各界意見,據以訂定需求規格(Request For Proposal, RF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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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30.129.139
※ 編輯: lennon 來自: 61.230.129.139 (07/01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