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zk (蒲葵貓)
看板NTUGSA
標題[問題] 請教研協會
時間Sun Mar 24 22:15:01 2013
請問一下,如果所上把擔任TA當成學則中必要條件,
這樣是否違法?
因為台大工會努力的目標是確定研究生的勞僱關係,
但倘若研究生如果不工作就無法畢業?
我知道有些所是容許研究生不想領助學金就可以放棄,不用工作。
在現今助學金被刪減的情況下,
強迫研究生做系上工作是否違法?
抱歉我可能對法規不熟,所以才來詢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1.162
1F:推 NTUOnline:無解. 03/24 2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