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enieslin (哇哈哈天使)
看板NTUGSA
標題Re: [問題] 請問一下有關於研究生辦助學貸款
時間Sat Aug 26 12:21:43 2006
同學你好:
95 學年第 1 學期之就學貸款申請日期為 2006/08/29 至 2006/09/15
收件時間:早上(08:30~11:30)、下午(13:30~16:30)
到台北富邦銀行辦理對保手續(師大附近就有一間),你攜帶繳費單以及線上
申請單到台北富邦銀行對保,第一次辦理記得帶身分證件,印章以及戶籍謄本
(全戶的戶籍謄本),對保完成之後,再持緩繳單、繳費通知單、全戶戶籍謄
本(含學生本人、父母、配偶、保證人,如戶籍不同者,須分別檢附)及郵局存
款簿封面影本(申貸書籍費者),至總區學務處生活輔導組(行政大樓),醫學
院學務分處,社科學院之學務分處換單(要換單因為有些錢不能貸款),最後
拿著新的繳費單於繳費期限至郵局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繳費,以完成註冊手續。
根據國立台灣大學學生會自治規程第一條,本會為台灣大學代表全體學生
之自治團體。以及第二條,凡於台灣大學註冊之在學學生,均為本會之會員。
因此研究生也具有學生會的會員資格
至於繳交會費的法源依據是來自大學法第三十三條,法條內容為大學為增
進教育效果,應由經選舉產生之學生代表出席校務會議,並出席與其學業、生
活及訂定獎懲有關規章之會議;學生出席校務會議之代表比例不得少於會議成
員總額十分之一。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之學生會及其他相
關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學生為前項學生會當然會
員,學生會得向會員收取會費;學校應依學生會請求代收會費。大學應建立學
生申訴制度,受理學生、學生會及其他相關學生自治組織不服學校之懲處或其
他措施及決議之事件,以保障學生權益。前四項之辦法,於各大學組織規程定
之。
台大研究生協會會長 林逸綾
※ 引述《cloud18 (涵)》之銘言:
: 您好 我是今年研一的新生
: 想要辦助學貸款
: 剛剛上了學校 生活輔導組的網站上
: 所有的連結(有關助學貸款的)幾乎都顯示無法連線
: 我想查詢相關訊息(包括在哪間銀行.要帶什麼東西....等)
: 請問有人可以幫助我一下嗎??
: 謝謝大家了~
: p.s.另外 我今天收到註冊單的時候
: 有夾帶一張學生會的150元劃撥單
: 請問這個是一定要繳交的學生會費(研究生也是學生會會員嗎?)
: 是硬性規定一定要繳 還是依個人意願要不要參加學生會呢??
: (我沒有不繳的意思啦 只是問一下 謝謝囉~~)
: 再次感謝大家幫我解答~~^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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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拉....阿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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