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sppa (青天朗朗)
看板NTUGSA
標題Re: 我所認識的張源修
時間Thu May 19 21:11:13 2005
LORDJACK版友的意見似乎可以歸納為兩點,
一個是評論的資格,另一個是研協的走向,
個人的看法都和L版友略有差異,
所以也在這邊說說自己的想法^^
評論資格的部份,
個人不太清楚上一位網友究竟是誰,
不過如果被說描述為「球員」的話,
那也許他也是參選人吧?
或者,他是選委會的委員?
如果,他是選委會的委員,那麼他的發言確實是不適合的,
選委應該對所有的候選人保持相等的公平。
如果他不是選委的話,不管他是什麼身份,
個人都覺得他還是有表達意見的權利(或者說,資格)。
不管他在現在的位置做得好不好,
我們注重一個人所說的話都應該比他是誰來得重要,
不以人廢言、不以言廢人,
就算是陳進興批評現在治安敗壞,
警政署也不能因為是陳進興批評的就說他沒批評的資格的。
第二個是研協的走向問題,
個人是比較傾向研協以會議路線為主的。
很多會議固然都很無趣,但也有許多會議和同學們的權益習習相關,
參與每一個會議並善為同學的權益把關是很基本的要求,
而事實上,慎重的對待每個會議也可以從中為同學爭取到若干權益的。
至於L版友所說「抗議, 去被記過, 去被二一」等等的,
這可以說是決心的表達,但不能說是「政績」吧=.=?
抗議有許多形式,集會式的抗議或在會議中抗議都是可行的,
應該視目的與效果而調整,前者不必然優於後者。
至於記過等等,當個會長或代表,不必以此為職志吧!
如果從結果論的觀點來看,個人被記過,那團體是否有因此獲益呢?
如果我是會長,
如果我被記一支大過,全校研究的助學金就每月可以加一千元的話,
那我願意被記兩支大過;
如果即使我被退學,助學金制度也不會有任何改變,
那我又何必呢?我的退學又能成就什麼呢?
就拿允恭的政見來說吧!
他列在上面的政見有四條,後面是一篇聯合報的報導。
如果讓我來發問,我的問題是:
你覺得在一年的任期內,你覺得自己可以實踐幾條呢?
「持續要求教育部以行政命令訂定助學金發放基準」,
你固然可以「持續要求」,
但經過你的持續努力後,教育部會頒佈這個行政命令的機會有多少呢?
後面的幾條也是一樣的,我相信他會「持續努力」,
但一樣對「成功的機會有多少」持保留的態度。
研協會長的任期只有一年,真的是很短很短的,
「要改變的,是結構。」這個我非常同意,
但懷疑的是,除了對自己的信心和決心,
你有什麼把握可以做到你所開列的四條政見呢?
(附及,昨天晚上我回研一時在樓下遇到允恭和耀宇在發傳單,
時間大概已經十點半了吧,我覺得這樣是很好的;
雖然我覺得他所開列的政見實現的機會不大,
但近十年以還,同學們對校內自治的參與度每況愈下,
任何一個人願意為研究生做事,願意單槍匹馬到各系所拜會研究生,
願意親自到宿舍發放傳單宣揚理念,個人都持鼓勵與佩服的態度;
後生可畏,勉哉勉哉!)
似乎說得太遠了,總之,個人的想法是,
做到什麼事比用什麼方法做重要;
如果到舟山路抗爭、到教育部抗議都無法改變結果,
那又何必非得這麼做不可呢?
又何必把「抗爭」當作是研協的使命呢?
助學金的問題,我個人的期望是研協能嘗試在制度上成立跨屆的委員會,
否則以一屆之力想要解決這個問題,恐怕是很困難。
除了助學金,和學生權益習習相關的小事還很多,
我也希望不要因為顧著做「應該做」的大事導致「可以做」的小事都沒做。
最後,個人衷心的希望,
不管要研協要走什麼路線,
我們都不要因為對做事方法的歧異而導致了力量的分散。
路線可以調整、可以並進,
而分散就會直接導致力量的削弱。
不論最後由誰當選,
願雙方候選人都可以交換人才,共同努力,
這才是全體研究生之福。
叨叨如上,請見諒。
※ 引述《LORDJACK (文亞南)》之銘言:
: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
: 你似乎是現任的學生會長
: 很多人都有資格對這件事發表評論
: 但是你... 簡單說, 沒資格
: 基本上這次的研究生協會會長選舉
: 我認為是一個不同量級選手的比賽
: 很像叫田壘跟 Oneal同場競爭籃板王一樣
: 現在的學生自治, 確實到了只要安份出席各級會議
: 就可以算是"政績不錯", 的地步
: 肖想妳們這些人會去爭取什麼開創權益完全是奢求
: 更不要說是去抗議, 去被記過, 去被二一了
: 而你呢 ? 連出席開會都做的零零落落
: 可以說是比田壘都不如(找不到好比喻, 賴國弘好了)
: 賴國弘出來說田壘沒資格爭籃板王
: 麻煩也看一下自己的處境吧
: 你是球員, 可不是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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