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ictorkin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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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第十七屆"應氏杯"中國大學生圍棋賽
時間Thu May 29 03:39:14 2008
今年我們台大收到了第十七屆"應氏杯"的邀請
台大圍棋社的同學們,有興趣的話可以看看簡章@@
今年在上海比喔,一整個星期白天下棋 晚上出去玩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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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屆"應氏杯"中國大學生圍棋賽競賽規程
一、 批准單位: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
二、 主辦單位:中國大學生體育協會棋類分會
應昌期圍棋教育基金會
三、 承辦單位:上海建橋學院
四、 協辦單位:上海市體育局
上海棋院
上海市圍棋協會
上海建橋(集團)有限公司
五、 競賽時間:2008年7月15日-7月21日
六、 競賽地點:上海建橋學院(中國·上海市)
七、 競賽項目:男、女團體賽和男、女個人賽。
八、 參賽單位: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二)港、澳、台及東南亞地區和其他國家大學生圍棋代表隊。
九、 參賽辦法:
(一)各參賽隊可以兩種形式報名:
1、該隊所有棋手必須均屬同一所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在籍大學生。該隊所在大學
為參賽隊名稱。
2、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大學在校、在籍大學生組成聯合隊。該隊以省、自治區、
直轄市為參賽隊名稱。
(二)各高校可以學校名義選派各組別隊報名。
十、 參賽棋手資格:
(一)參賽棋手必須是按照教育部關於全國高等院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有關規定,經
考生(戶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審核、正式錄取,並具有高等院校正
式學籍的在讀專科、本科及研究生(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可查註冊在校大學生)。
(二)參賽棋手必須是文化課考試合格,遵守校紀校規,並經醫院檢查證明身體健康者。
(三)按照國家體育總局的有關規定,專業五段(含五段)以上棋手均不得參賽。
十一、競賽辦法:
(一)採用應氏計點制圍棋規則。
(二)在個人賽中同時計團體賽成績,一次比賽決定個人和團體名次。
(三)採用"積分編排制"男子11輪,女子9輪。專業和業餘混合比賽。
(四)每輪比賽,每方限時72分鐘,超過者可"超時罰點"。超時罰點為:每超時12分鐘罰
2點,總超時超過36分鐘以上判負。棋手遲到15分鐘者按棄權判負處理。
(五)個人賽以個人總得分排列名次。
(六)若遇總分相同時,則依次比較:違紀次數、所勝對手的最高總得分、所遇對手的最
高總得分、對手之間的對局勝負等決定名次,優勝者名次列前。
十二、錄取名次及獎勵:
(一)團體名次:男子取前八名,女子取前六名。計算辦法按各隊在男、女專業和業餘混
合比賽個人的名次計算。
(二)個人名次:專業段位棋手和業餘段位棋手分別錄取,男子專業段位取前八名,業餘
段位取前八名。女子專業段位取前四名,業餘段位取前四名。
(三)團體名次授予獎盃,個人頒發證書與獎金。
(四)境外隊伍不參加中國大學生團體名次爭奪,將另設優勝獎1名,其餘每隊授予榮譽
獎杯;可參與個人名次爭奪,頒發證書與獎金。
十三、報名日期、辦法:
(一)各參賽隊限報領隊、教練各1名,男棋手4名,女棋手2名。其中專業男棋手最多2名
,專業女棋手最多1名。
(二)報名表(見本規程附表一)於2008年5月25日前以傳真和郵件形式發給上海建橋學
院賽事聯絡部。可不報具體隊員,但必須報一名聯繫人(特別是E-MAIL)。
1、上海市 上海建橋學院賽事聯絡部
地 址:上海市浦東康橋路1500號1216室
郵 編:201319
聯繫人:陳蘇婷
電 話:021-58139988\13764414360
傳 真:021-58137878
E-mail:
[email protected]
2、各隊須於6月15日前將大會統一報名表寄交上海建橋學院。同時,教練、領隊及棋手每
人交二寸彩照一張,並在照片後注名單位和姓名,隨報名表寄交承辦單位。以當地郵戳為
准。
3、上海建橋學院收到報名單後經組委會審核批復將發出正式參賽通知。
十四、報到:
(一)報到時間:2008年7月14日。
(二)報到地點:上海建橋學院第一教學大樓大廳。
(三)要求參賽單位攜帶正式報名表到會務組報到。參賽人員報到時必須交驗棋手學生證
與身份證和運動員技術等級證書(專業和業餘)。
(四)所有單位在當地保險公司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含往返賽區途中及比賽期間)
,各單位報到時須向組委會交驗保險單據。
(五)參賽單位行前務必先電告所乘車次、航班以及到上海的確切時間,以便安排接站。
(六)途中請注意安全,可隨時與組委會聯繫。
十五、經費: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男、女各一隊,獲得上屆"應氏杯"比賽前三名的省、自治區
、直轄市可增加一隊,棋手的往返交通費及賽會期間食宿費用及相關費用由大會組委會負
擔,負責報銷資格棋手(不含領隊、教練)的往返火車硬座票,票價按規程下達的標準計
算,其最大計程為各省、市、自治區及直轄市至上海市的最近路程。
(二)港、澳、台及東南亞地區和其他國家大學生參賽隊需負擔往返旅費,選手食宿待遇
與其他選手相同,超出部分費用自理。
(三)各參賽單位可任意選派各組別隊,但參賽費用自理,大會組委會對參賽隊棋手的食
宿給予適當補助。
(四)比賽期間 ,大會組委會對參賽隊領隊、教練的食宿給予適當補助。個人承擔部分
按住宿條件分類如下:
1、每人每天300元(三星級酒店標間)。
2、每人每天100元(學校招待所)。
3、編外人員分別按400元和150元收取。
(五)比賽期間將安排參賽人員旅遊,並對旅遊費用適當補助。
十六、比賽仲裁和裁判員由大會組委會聘請或選派。
十七、本規程解釋權在比賽前屬主辦單位,開賽後屬組委會。
十八、本規程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七屆"應氏杯"中國大學生圍棋賽組委會
二○○八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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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39.39
1F:推 whalekame:好想去.....不過今年沒辦法了T_T 05/29 21:55
2F:推 stacy1161:下一篇好像規定要三段以上... 所以... (默 05/29 23:54
3F:推 bryanma:下一篇是基金會的甄選,跟台大隊無關喔 05/29 23:58
4F:推 stacy1161:咦咦 原來是不一樣的 想說怎麼會有兩篇 XD||| 05/30 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