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IMIN (不到最後決不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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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情報] 友好盃
時間Thu May 15 00:51:14 2008
第七屆雲科大友好盃競賽章程 (97/04/16 二籌修訂)
◆主 旨:為提倡排球運動風氣,促進校內及斗六地區之社區運動交流,並提昇排球技
術水準,達到以球會友,培養正當的健康休閒娛樂及團隊精神。
◆主辦單位:雲林科技大學。
◆指導單位:雲林科技大學體育室。
◆承辦單位:雲林科技大學排球代表隊。
◆協辦單位:力陽體育用品社。
◆比賽時間: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二、十三日
(星期六、日)早上八點起兩天。
◆比賽地點:國立雲林科技大學室內排球場。
◆比賽用球:比賽指定用球MIKASA (五號皮球)。
◆比賽組別:社會公開男子組、社會公開女子組。
◆比賽隊伍限制:男子組三十二隊,女子組十六隊。
◆參加資格:不限年齡,凡對排球運動有興趣者,皆可自由組隊報名,惟每隊人數最多12
人。每位球員限報名參加一隊,如有隊員重複報名兩隊之情形,由大會依賽程順序將該隊
員保留於先出賽之隊伍,另一隊則必須刪除,避免開賽後爭議。
◆獎勵辦法:男子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獎金,女子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獎金。
社男組 社女組
冠軍 2,000
亞軍 1,500
季軍 1,200
殿軍 800
冠軍 2,000
亞軍 1,500
季軍 1,200
殿軍 800
◆報名方法:
(1)一律採用網路下載表格報名,自九十七年五月十二日起,自九十七年六月七日凌晨
12點止(星期六)截止,為期四個禮拜。
(2)報名表下載網址:
http://yohow.why3s.cc
(3)報名信箱、報名聯絡人 五月十一日公佈。
(5)更改球員名單:請在留言板上直接作更正,並註明隊名,期限為六月十五日 (與繳
費期限同)---嚴禁選手名單重複報名。
※注意事項:
(1)更改球員名單期限為六月十五日 (與繳費期限同)。
(2)若報名已額滿,而有取消報名的隊伍,將由備取的隊伍遞補上。
◆繳費手續:
(1)以郵政劃撥方式繳交報名費2000元+ 500元保証金 = 2500 元 ( 500元保証金將會於比
賽結束後退回)。
並將劃撥之收據影印本,並註名隊名,寄至 「640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23號體育室
雲科大排球隊 收」
<劃撥帳號:局號0301008 帳號1093229,戶名: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男子排球隊>,信封外
並註明 報名雲科大友好盃排球邀請賽。
(2)匯款聯絡人:賴虹錡 0921-199532
E-MAIL:
[email protected]
※注意事項:
(1) 繳費截止期限六月十五日。
(2)未繳交報名費視同未報名完成,若已報名的隊伍超過繳費期間,未繳交報名費視同未
報名。
◆比賽方法:
(1)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頒佈之規則。
(2)分組單循環制,決賽籤表於預賽結束後,依大會現場公布時間公開抽籤決定之。
(3)比賽制度採三局兩勝制。
(4)一、二局皆為二十五分,第三局十五分,八分換場,採取落地得
分制。
(5)不實施技術暫停,維持每隊每局兩次暫停,每次各隊三十秒的暫停時間。
◆一般規定:
(1)出賽之選手須著統一服裝,並有號碼可供判別。
(2)嚴禁穿皮鞋、涼鞋、拖鞋參加比賽、及嚴禁穿高跟鞋入體育館。
(3)嚴禁在體育館內飲食、抽煙、嚼檳榔,並禁止寵物進入體育館。違者一 律取消該隊
參賽資格。
※ 附註:違者沒收保證金。
◆領隊會議及抽籤:於九十七年六月九日(星期一)下午一點在雲林科技大學體育館一樓
舉行,請各隊務必派員參加,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比賽當日七月十二日早上8
點召開第二次領隊會議,請各領隊必準時參加。
*賽務聯絡人:陳建智 0918-490589
◆附 則:
(1)合法之抗議由各單位領隊或教練簽章後,於該場比賽結束後三十分鐘內以書面文件
連同保證金新台幣五千元向審判委員會提出。如大會認定抗議成立,退還保證金並審理抗
議,否則沒收保證金充為大會基金。
(2)參賽隊伍於該隊第一場比賽前,請先至大會服務台辦理報到手續。
(3)請各參賽隊伍維持場內及選手休息區整潔。
(4)比賽場地一樓、四樓球場內嚴禁飲食,水除外。用餐、飲食請至五樓球員休息區。
(5)請參賽者自行衡量身心健康狀況是否適合參與比賽,並自行負責。
(6)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酌予修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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