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rod (讓我想一想)
看板Ntptc-ME94
標題借書證條碼未歸還者
時間Wed May 4 00:15:06 2005
2 劉亦聰
29 何靜宜
37 鄭巧鈴
41 林芝帆
除了靜宜的在他那邊,上次哪一位好像已經繳過罰款外,
請在靜宜下一次去大安前拿給他,逾時不候,
請自行找總務繳交罰款20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0.186.29
1F:推 ouw:是芝帆~~~她已經繳20元了 210.240.186.21 05/04
2F:→ ouw:靜宜下次去大安是何時?? 210.240.186.21 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