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edulaw (iedulaw)
看板NTUE-LAW
標題[公告] 莫拉克受災學生協助措施
時間Mon Aug 17 19:41:18 2009
一、「就學安置」方面
1、國中小學童可依親入學,學生如轉往原學區以外地區依親,可在當地學校就讀。
2、因風災受創嚴重國中小學(預估無法於8月31日開學學校),老師會主動與學生家長連
絡,請家長密切留意,若至8月20日仍未接到學校連絡電話,則請學生家長主動與學校連
絡,俾利學校安排協助子女就學安置事宜。
3、因莫拉克風災受災的高中職及大專學生可延長註冊、延後報到及保留學生學籍;受災
學生參與大專校院入學考試者,亦可辦理彈性延長報名時間及申請補考等相關協助措施。
二、在「經濟協助」面
1、國中小學童只要經學校或導師認定為莫拉克風災受災學生,即可獲得包含代收代辦費
(每人每學期補助:國小最高1,500元、國中最高1,600元,最長連續3年)、營養午餐(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1,500元,最長連續3年)等補助。
2、高中職及大專校院學生,經學校或導師認定為莫拉克風災受災學生,則可享有包含學
雜費全免(高中職每學期7,980元~36,920元、大專每學期20,200元~72,505元,最長連續3
年)、生活費補助(高中職住宿伙食費,每學期最高23,600元,最長連續3年;大專第1年
住宿費全免)、就學貸款協助(依學生實際需求額度)等。
3、各級學校因莫拉克風災受災學生,均可申請生活費急難補助(家庭生活發生困難者,
紓困助學金5,000元;家屋全毀情形者補助1萬元)、因風災受傷住院或死亡補助者(依實
際情形酌予補助1萬元~6萬元)。
4、教育部表示,受災學生可利用「就學安全網」提出相關補助或貸款需求,專線為
(02)7736-6336,網址為:
http://140.111.34.220/index.php
5、另外,受災學生的父母其中1人若不幸重大傷病或不幸死亡等,也可透過學產基金申請
補助,以緊急紓困,學產基金專線為(04)3706-1741。
三、各地方政府教育機關聯絡方式
台南縣政府教育處 730台南縣新營市民治路36號 (教育處電話)632-2231
高雄縣政府教育處 830高雄縣鳳山市光復路二段132號三樓 07-7477611#1700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80203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二號四樓 (07)3373115~28
屏東縣政府教育處 900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08-732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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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69.138.156
※ 編輯: iedulaw 來自: 210.69.138.156 (08/17 19:42)
※ 編輯: iedulaw 來自: 210.69.138.156 (08/17 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