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shyhobbit (剩下光黏)
看板NTUE-LAW
標題[公告] 本校「97學年度 采風文學獎」徵獎辦法
時間Wed Mar 4 21:50:28 2009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97學年度 采風文學獎」徵獎辦法
壹、活動宗旨:鼓勵校內文學創作、發掘校內優秀創作人才。
貳、參賽資格:
一、參賽者需為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在學學生。
二、參賽作品不得於海內外報刊、雜誌、網路以及各類媒體發表過,始得參賽。
參、投稿方式:
一、收件方法
(1)本次徵稿不收紙本,一律使用電子郵件投稿,請寄至:
[email protected]
信件主旨為「采風文學獎參賽作品:○○類【作品名稱】」。
(2)無法使用電子郵件投稿,請將參賽作品電子檔儲存於媒介中放入信封內,
繳交至:
10671台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號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語文與創作
學系
(行政大樓308室)信封上註明「采風文學獎參賽作品」
(3)主辦單位收到作品後,將回覆以茲查證,若於投稿一週後仍未收到確認訊
息,
請向主辦單位查詢。
聯絡電話:0918702523 語文與創作學系二年甲班 王 琪
0910156950 語文與創作學系二年甲班 郭 靈
二、稿件規格
(1)參賽作品請以Word存檔列印,註明作品類別及題目。
(2)作品頁面大小為A4、新細明體12級字、其他皆使用Word軟體預設規格。
(3)參賽作品總字數依照word統計之「全形字」字數計算。
(4)請將「97學年度 采風文學獎」報名表(附件一)附於每份參賽作品首頁,
報名表電子檔可於
北青社(
http://www.wretch.cc/blog/ntuewsc)下載。
肆、徵文類別及獎勵辦法
本次文學獎徵文共分三類:
(1)散文類:3000字以內。
第一名,獎狀乙張、獎金5000元;
第二名,獎狀乙張、獎金4000元;
第三名,獎狀乙張、獎金3000元;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張。
(2)極短篇類:600字到1500字。
第一名,獎狀乙張、獎金3000元;
第二名,獎狀乙張、獎金2000元;
第三名,獎狀乙張、獎金1000元;
佳作若干名,獎狀乙張。
伍、評審辦法:
(1)每類聘請三位評審,採公開評審方式,評選出每類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
(2)每人每類限投兩篇,可跨類參加。
(3)每人每類於前三名僅可獲得一個獎項,若兩篇作品同時獲獎,則擇優從之,另
一篇列為佳作。
陸、注意事項:
(1)參賽作品之報名資料若有缺漏不實,主辦單位得不列入審查。
(2)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出版權,若發行專書時,不另支版稅、稿費。
(3)參加徵文作品如經發現違反徵文辦法、參加資格,或有冒借、抄襲等侵犯他人
智慧財產權或其
他權益之情事時,即逕予取消資格,該作品作者應立即退還所得獎金,並賠償
主辦單位因此
蒙受之一切損失。
(4)應徵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稿。
(5)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以隨時修訂並公布之。
柒、徵選及揭曉時間:
(1)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98年3月20日止。
(2)決審會議: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3)得獎名單經決審會議決定後,擇期舉行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另行公告)
捌、主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協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人文藝術學院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事務處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
承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青年寫作研究社
玖、聯絡方式: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青年寫作研究社「采風文學獎」負責人
社 長:語文與創作學系二年級甲班 王 琪 0918702523
副社長:語文與創作學系二年級甲班 郭 靈 0910156950
活動網站:
http://www.wretch.cc/blog/ntuews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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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13.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