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edtoast (小白)
看板NTUDrama92
標題[問題] 所務規章
時間Sun Feb 15 23:52:44 2004
系網頁的資料是90年所務會議通過
資格考的資格是:已修畢或正在修習之本系所課程達十八學分者
查了我們(研92)入學時會議所發的資料,91年所務會議通過的
資格考的資格是:已修畢或正在修習之碩士班課程達十八學分者
於是小白開始假設以下三種情況
01.修了18個戲劇所開的課就能資格考,不管M或U
02.修了18個台大各所開的研究所課程就能資格考,不管M或U
03.修了18個台大各所開M的課程就能資格考
各位覺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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