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y7 (男七生治會公用帳號)
看板NTUDormM7
標題Re: [建議] 竹友會亂辦之夜你們的腳踏車
時間Sun Mar 11 20:22:01 2012
已經向竹友之夜的負責人通知,
負責人表示在8:30以前絕對會全部撤出,並將地下室恢復原狀。
我們已請負責人在版上發表道歉聲明,
並視情形給予處分。
※ 引述《yualbert (R-S)》之銘言:
: 同學你們的腳踏車們停得太誇張了歐
: 大門進去往右邊走本來有兩條腳踏車道
: 其中一條完全被你們的車擋住了
: 另一條也被你們沒塞好凸出來的車子弄得又窄又難騎
: 應該是來借用男七地下室的吧
: 請問這些不守規矩的借用團體
: 能以黑名單禁借之類的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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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50.204
1F:推 lin791126:推迅速處理 03/11 20:24
2F:推 larenz86:道歉聲明呢? 03/12 18:08
3F:推 pttkev:9624 03/14 01:24
4F:推 larenz86:樓上..現在我也知道啊= =看一下推文跟道歉文的發文時間吧 03/14 16:30
5F:推 lca1126:有必要這麼嚴厲嗎?讓別人好好準備之夜不行嗎?? 03/14 22:36
6F:噓 online135:樓上 所以錯的是檢舉的人囉? 檢舉的人該死囉? 03/14 22:59
7F:推 lca1126:我並沒有說檢舉的人錯了厚~~我是想要說不需要一副自己是正 03/14 23:14
8F:→ lca1126:義之士一樣,好像自己很厲害 03/14 23:14
9F:推 iqnine:檢舉的人有自以為厲害? 竹夜造成大家不方便當然會心情差 03/15 02:37
10F:→ iqnine:口氣嚴厲點錯了嗎? 03/15 02:37
11F:推 lca1126:不需要抓住別人的辮子就在那邊大作文章!! 03/15 23:30
12F:推 larenz86:五樓是在說我的推文嗎?我不覺得要求個道歉聲明很嚴厲啊.. 03/16 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