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o1122 (大D)
看板NTUDormM7
標題Re: [情報] 敬告剛剛來323偷鞋的同學
時間Fri Nov 24 20:23:57 2006
※ 引述《miso1122 (大D)》之銘言:
: 我有99%的衝動要把你抓去警察局以偷竊罪起訴
: 會經過323寢室的人,不是去上廁所就是洗澡
: 再來就是從最後面的樓梯上來回房間而已
: 算算,只有不到六間的房間有這個可能
: 要找你很簡單
: 剛剛去找了教官,也調了監視錄影帶
: 不好意思喔,我房間門口被錄的一清二楚
: 你這位仁兄回那個房間都非常清楚
: 我現在一想到你的臉就想海扁你一頓後再把你拎到警局
: 也想讓你的大學生活從此劃下句點
: 只是教官希望我不要起訴你,因為那鞋子真的很新
: 因此一般人無心之下就會起了偷念
: UK10號的白色綠線Converse All Star
: 教官還笑說,你的腳這麼大,怎還會有人偷啊?
: 那是我昨天去Converse特賣會從一樓排到七樓買的超便宜鞋子
: 正因為那是故障鞋所以很便宜
: 所以呢,它獨一無二的損壞處我可以很明顯的指認
: 這位同學
: 若你還曉得你現在讀的是全台第一首府,身處在高等教育的環境之下
: 希望你有自知之明能把鞋子放回我們房間的鞋櫃上
: 我現在一肚子肝火,在我出去吃飯後若還沒看到鞋子回來的話
: 那我只好用傷害罪來換你的偷竊罪了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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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便當了
還是沒還回來
警局見
真慶幸你這種人渣可以離開台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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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因為踢,所以不斷前進』
︳ ▍ # NTU Civil Football Team - Misosh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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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9.47
1F:推 KOFPT:再推~^^ 11/24 21:02
2F:推 Paudse:不會吧 我的綠拖鞋也消失了 我住317 11/24 21:06
3F:推 frankieeeee:先不要那麼氣啊...我的100塊雨傘也被偷了..=_= 11/24 22:57
4F:推 tonyshi:先等等吧 他可能沒看到這篇文章 11/24 23:13
5F:推 chesterlee:抓到可以公開嗎 對於小偷 不應該這麼手軟 還給機會勒 11/25 01:00
6F:推 Fradi:推...應該是要公諸於世 11/25 01:02
7F:推 chesterlee:這樣姑息養奸 原諒他 你就是共犯 11/25 01:05
8F:推 amliguous:公諸於世 公諸於世 起鬨一下 11/25 01:12
9F:推 sheng1300905:我覺得至少該要退宿和校規處分吧 11/25 03:01
10F:推 GothicMetal:大王殺!大王殺!這種作為必須有教訓! 11/25 03:02
11F:推 esl0:推~~明天要上新聞了 我在這裡~~我在這裡~~我在這裡~~我在這裡 11/25 03:09
12F:推 Jman208:雖說對賊沒有啥同情心可言,但我覺得給的時間是短了些 11/25 12:17
13F:→ Jman208:說不定穿走是去夜衝之類的,這樣的話可能到今晚都不會看到 11/25 12:17
14F:→ Jman208:但話又說回來...偷鞋就是不應該啦 =..= 11/25 12:17
15F:推 inertia:說不定他沒在看板~ 11/25 14:54
16F:推 chesterlee:說不定他正在偷別人東西 所以沒空看板 11/25 21:48
17F:推 ramonleo217:他會不會也有偷別人的鞋子~不會我的鞋子就在他房間吧! 11/25 22:11
18F:推 Alphaplus:對小偷任何一點時間反悔都是仁慈 大王殺!大王殺! 11/26 15:16
19F:推 ITMVP:得饒人處且饒人阿 11/26 20:31
20F:推 chesterlee:樓上太鄉愿吧 11/26 20:45
21F:推 chesterlee:誰考慮受害者的心情?! 情放法之前 台灣亂源之一 11/26 20:49
22F:推 RandyME:齁細啦 11/26 23:22
23F:推 ITMVP:我覺得可以直接先找他說清楚 如果偷鞋的人毫無悔意 11/27 01:19
24F:→ ITMVP:便像大家說的嚴辦囉 11/27 01:19
25F:→ tonyshi:現在是怎麼樣了阿 11/27 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