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dormm6 (男六)
看板NTUDormM6
標題[公告] 總務處將自93年11月15日起加強拖吊違規停放腳踏車
時間Sat Nov 20 10:59:17 2004
1, 違規停放情形非常嚴重, 阻礙行人通行, 破壞校園景觀及環境清潔
2. 為維護行人的權益, 創造本校優質之腳踏車文化, 建立"尊重行人,
行人優先"之人本交通理念, 落實"守法停, 輕鬆走"之自我道德約束.
總務處事務組將於93年11月15日台大腳踏車週舉辦後, 加強拖吊違規
停放腳踏車.
3. 為增加腳踏車停車空間, 維護本校腳踏車之停車權益, 經兩年宣導,自
93年11月15日起末張貼 "國立台灣大學93年腳踏車識別證" 者, 視為違
規停放車輛處理. 違規停放車輛拖吊水源校區待領.
4. "國立台灣大學93年腳踏車識別證"領取地點: 總務處事務組交通股, 聯
略人:馮彩英, 聯略電話: 33662237.
from:事務組
補充: 男六舍區違規停放腳踏車情形愈來愈嚴重, 生治會會不定時晚上把
違規停放車輛上鎖在男六正門旁邊, 請各位舍胞把腳踏車停放在黃
線內腳踏車架上, 被鎖車主請在1到5晚上,在生治會辦公時間10:30
到11:30到辦公室107, 請生治會幹部開鎖.
男六生治會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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