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bchen (惡魔也會哭)
看板NTUDormG1
標題[問題] 請問寒假可以住到何時
時間Wed Feb 9 23:32:04 2011
由於已經口試完了
接著就是把論文改完就要準備辦離校畢業
因此下學期已經不會再繼續住宿
想要請問一下,這個寒假可以住到幾號,以避免時間到了還沒辦退宿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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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30.92
1F:→ ansonyen:同學您好,若畢業辦離校手續填寫退宿單時就需離舍了。 02/10 08:13
2F:→ ansonyen:時間看同學何時會拿畢業證書。 02/10 08:15
3F:推 jlu:我也有同樣的問題,但是離校手續搞不好比寒假慢.可以住到幾號? 02/10 14:48
4F:→ ansonyen:離校手續為若同學可以拿畢業證書時即可跑離校流程。 02/10 16:19
5F:→ ansonyen:當天即可完成,如圖書館有哪些書未歸還需歸還,而住宿部 02/10 16:20
6F:→ ansonyen:份也就是到輔導員室填寫退宿單完成退宿手續。 02/10 16:21
7F:→ ansonyen:而拿了畢業證書即離校就不能居住宿舍了,若是同學到下學 02/10 16:23
8F:→ ansonyen:期都尚未無法拿到畢業證書,當然會繼續給同學居住到下學 02/10 16:23
9F:→ ansonyen:期,而待下學期拿到畢業證書時候屆時再辦理退宿。 02/10 16:24
10F:→ ansonyen:記得退宿時需至輔導員辦公室填退宿單繳交至住宿組即可。 02/10 16:26
11F:→ ansonyen:而退宿單繳交後即會將床位開給新後補同學入住了。 02/10 16:29
12F:→ ybchen:那進入下學期是否也要先繳住宿費 而退費機制要怎麼算? 02/10 18:06
13F:→ ansonyen:宿舍管理辦法第25條有寫:住宿學生辦理退宿時,除住宿期 02/10 21:13
14F:→ ansonyen:間已逾全學期三分之一者不得申請退費外,得依下列各款辦 02/10 21:14
15F:→ ansonyen:理退費:一、住宿期間未逾十日者,得請求返還所繳住宿費 02/10 21:14
16F:→ ansonyen:之全部。二、住宿期間已逾十日者,得請求退還所繳住宿費 02/10 21:15
17F:→ ansonyen:之半數。前項住宿期間自註冊之日起算,至學生住宿服務組 02/10 21:16
18F:→ ansonyen:為退宿登記之日止。 02/10 21:16
19F:→ ansonyen:住宿管理辦法於住宿服務組網頁有同學若有空也可看一下。 02/10 21:18
20F:→ ybchen:好的 非常感謝顏管理員 02/10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