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mei (花季])
看板NTUDormG1
標題5月27日研一舍舉辦以物易物活動歡迎同學共襄盛舉
時間Tue May 25 14:06:06 2010
台大學生宿舍以物易物活動辦法草案
一、活動目的:推廣惜物與資源再利用之觀念與行動
二、時間:99年5月27日 4:00-6:00 PM.
三、交換地點:女一、女二、男六男八舍、研一舍廣場、社科醫學院社區、
國青與BOT宿舍。
四、交換物品種類:以一般與宿舍生活用品為主,種類之範定另列。
五、參與資格:本校學生
六、相關規定:
(一)住宿組於活動現場佈置桌面做為物品交換平台,物品持有人請
在活動當天帶交換物品於活動場地進行交換。
(二)物品交換完畢後,如雙方需要開立交換證明者,可持學生證於
服務台填寫完成以物易物交換証明。
(三)當天無法完成交換的物品,物品持有人可選擇捐贈主辦單位,
做為公益使用。
(四) 物品交換不得涉及金錢交易。
七、本活動如遇雨則停辦
八、以物易物之物品種類
(一) 可以物易物之物品種類
甲、住宿生活用品類:
1.書架,收納櫃
2.清潔用品(洗衣粉/精等)
3.住宿日用品(如掛在浴室的架子、小掃把、小掛鉤)
4.乾淨衣服(內衣褲除外)
5.乾淨的巧拼、地墊
6.廚房用品(鍋碗瓢盆)
7.乾淨床墊
乙、一般用品
1.二手教科書(註明課程名稱、系級、老師)、其他課外讀物
2.裝飾品
3.雜誌(英文、科學、時事類)
4.文具
5.玩具
6.正版CD/DVD
7.腳踏車
丙、電器類
1.二手電腦週邊(鍵盤、喇叭、滑鼠、網路線等,不含主機及螢幕)
2.檯燈
3.電風扇
4.延長線
5.收音機,音響
6.計算機
7.吹風機
丁、其他
未過期開封之食品
(二) 不可以物易物之物品種類
1.壞掉的設備
2.嚴重髒污的物品
3.沒用過及用過的化妝品
4.易腐敗的食物
5.菸及酒類
6.警用武器、武器彈藥,包括刀械、槍枝
7.情趣用品
8.禁止轉讓之權利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9.政府核發之證件、證照或執照
10.統一發票、彩券
11.色情或暴力出版品/錄影節目帶
12.活體動物、保育動物產製品
13.人體及器官
14.醫療器材、藥品、毒品、相關產製品
15.有價證券、流通貨幣
16.行銷名單及相關蒐集或發信之工具
17.教導或鼓勵他人自殺之物品或書籍
18.侵害著作權、商標、專利等之侵權物品
19.一歲以下嬰兒配方奶粉
20.煙火爆竹
21.有度數之眼鏡
22.剪標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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