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orm4net (F4NetGuard)
看板NTUDormF4
標題[其他] 請盡量不要使用網路分享器
時間Thu Mar 15 16:50:58 2012
親愛的女四舍胞大家好
依照 國立臺灣大學校園網路使用規範
若因使用 P2P分享軟體 或 其他分享器 而致使其他舍胞不能使用區域連線網路
您的網路使用權限可能會被凍結
此外,通常使用分享器之IP為168 開頭。
詳細法條請見:
該規範之
第二條第六項
「網路使用者應避免下列可能涉及侵害智慧財產權之行為:...
不法利用或濫用點對點(Peer-to-Peer, P2P)分享軟體。」
第四條第三項
「對於違反本規範或影響網路正常運作者,得暫停該使用者使用之權利。」
以及第六條
「網路使用者違反本規範者,將受到下列之處分:
(一)停止使用網路資源。
(二)接受學校相關法令之規範或處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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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