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rin (不聒絮)
站內NTUDormF4
標題Re: [問題] 地下室
時間Sat Sep 27 09:01:01 2008
※ 引述《ecila0827 (.......)》之銘言:
: ※ 引述《garrin (不聒絮)》之銘言:
: : 已請男四輔導員公告與勸說,但仍有12 位同學
: : 仍舊沒來領回寄放物品。
: : 女四輔導員
: 開學都過了這麼久了
: 沒道理還不給我們一個完整的住宿空間吧
: 這裡是"女四"不是"男四"
: 女四的宿費是我們繳的而不是男四繳的
: 我們應該擁有完整的女四使用權
: 沒道理繳了錢卻不能夠享受空間!!
: 如果他們不來領回 是否應該視為他們放棄自己對物品的所有權了呢
: 就算是租借 期限屆滿也應該把自己的物品搬走吧
: 再說男四已整修完畢
: 舍方若要再繼續擔負保管的責任
: 也應該使用男四的空間而不是女四的吧
: 請輔導員為我們爭取權益
: 您是女四的輔導員而不是男四的!!
男四輔導員回覆我們已經在處理了。
女四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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