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arrin (不聒絮)
站內NTUDormF4
標題[討論] 回覆畢業生申請暑期住宿問題
時間Tue Mar 4 08:24:51 2008
1. 畢業生﹝含b93需延畢﹞申請暑期住宿,
請於5月上、中旬留意住宿服務組公告,我也會
個別調查。
2. 以往規定6.1.至6.25.持繳費通知單﹝※我會擺在傳達室﹞
※去社法院出納組繳交,再繳交回1張收據﹝另自存1張﹞
、與網路使用承諾書,給傳達室阿姨。即完成申請暑宿手續。
大家不需215r輔導員室與出納組間來回跑喔!
3. 不暑住,放置私人物品﹝如暑假出國﹞,請按規定繳交暑宿費。
女四 輔導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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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04.1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