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jocj (眉)
看板NTUDormF4
標題如果
時間Thu Mar 15 00:45:14 2007
今天在自習室
我最重要的一本課本被偷了
我不知道是誰偷的
我真的不知道是誰偷的
我只知道我的書本上有大大的寫著我的名字
我還寫在書背上!!
票據法
四百塊的票據法
你就這樣給我拿走了
你有窮到這種地步嗎
做人最重要的是良心
身為台大學生
讀這麼多書
你覺得這樣做應該嗎
公民道德有教過吧?
你的良心還在嗎?
這是以後要考律師法官檢察官的人應該做的事情嗎?
我真的感到心寒
這位同學
請發揮你的良知良能
請將你不告而取的書歸回原處
不然如果被我發現
我一定會向你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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