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Chorus (台大合唱團)
看板NTUChorus
標題[公告] 關於聲樂課(二)上課注意事項
時間Sun Mar 5 22:35:28 2006
*聲樂課上課場地分別在三樓的小型排練室(鏡室)以及大團練室(平常練唱場地)
請記好自己的上課時間及地點 並請勿遲到
*第一次上課 請記得領上課證 並將證上所需資料填寫完畢
另外 請特別抄下老師手機 以及同班同學手機
*爾後每次上課 無論是否幫人代上 都須請老師於證上簽名 以玆紀錄
*聲樂課請勿無故缺席 無故缺席者照常計一次算學費
*如有臨時突發狀況不能上課 請找同班同學代上
另外也請致電老師 向老師致歉
*所有上聲樂課的骨頭 都必須要上公演 否則期末結算取消折扣 依市價計費
*於最後一次上課後將上課證交回樂訓 以便統計學費 學費請於公演上台前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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