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nsjoerg (Learning Norweg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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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Re: [公告] 7月中旬起 腳踏車違規 加強取締
時間Fri Jun 24 09:00:46 2005
※ [本文轉錄自 bicycle 看板]
作者: colebird (單車命) 看板: bicycle
標題: Re: [公告] 7月中旬起 腳踏車違規 加強取締
時間: Fri Jun 24 08:36:56 2005
※ 引述《cheko (實習動畫魔人鍛鍊中)》之銘言:
: ※ 引述《Jacques (我討厭當透明人)》之銘言:
: 不過我覺得今天大概又是政府打嘴砲...
: 唬不了人的
: 要開罰,就一定要有牌照
: 為什麼?
: 很簡單
: 誰會一天到晚帶著證件騎鐵馬?
: 沒證件警察罰單很難開阿
: 汽機車至少行照跟駕照要帶身上
: 騎馬哪來的行照跟駕照阿?
: 真的要求裝牌子
: 只會引來大反彈吧
: 可行性太低
夠天真....
沒帶證件就沒辦法罰??
這樣的話我以前在玩機車的時候碰臨檢根本不用停啦
(國中~高中的事,當然不可能有駕照)
被臨檢未帶證件沒關係
但必需要據實報出自己的身份證字號、姓名以及所有相關資料
(我那個時候都是背同學的哥哥的,要不然就是罰單+扣牌了)
就算你沒有被罰
警察在做臨檢也必需紀錄每一個攔過的人的資料以備察驗
這是沒有違規純粹察贓車或無照行駛的狀況
何況如果騎單車違規被攔
是屬於"現行犯"
拒絕臨檢(就像你所說的沒證件不能開單的做法)
就直接依防礙公務罪帶走啦
講都不用講等寫筆錄再慢慢寫沒有證件不能開罰的大道理啦
單車違規要開罰
最難執行的地方不是在於罰責
而是比較難攔下來
沒有牌照、速度不慢、又會在人行道鑽上鑽下又逆向
就算拍照取締也沒用
要騎機車去追風險又太高
(追逐的危險和油錢都比罰金還貴了....)
至少像我和我的朋友們
去年無車日聚集20多人在中正紀念堂飛樓梯
國家音樂廳門口完全癱瘓
誰敢走過來準備被撞進醫院
照公園法是可以開出3000元的罰單
只要警察想也可以直接依公共危險罪全部抓走
而中正紀念堂警備隊也確實派人騎機車出來抓人開罰了
但是呢??
20多個人全都抓不到
都順利的跑光移師到火車站集合
只不過後來一個月中正紀念堂都風聲鶴唳
對騎腳踏車進去的人都很感冒
要玩得趁晚上11點警察下班後才能玩....
要說打嘴砲??唬不了人??
違法的事多做一些再說啦
公權力是很可怕的
只是台灣民(也包括警察)風純樸
很少有人那麼認真的去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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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avidbeckham:這種事不是可以拿來說嘴的吧220.139.167.183 06/24
2F:推 greenskin:原po好像不是技師啦...不過這樣搞真的很要不得 61.70.199.187 06/24
3F:推 colebird:原po是我....只是闡述過去的事實而已,發生了就 211.72.42.37 06/24
4F:→ colebird:發生了我不會太避諱,不要打小報告就好^^ 211.72.42.37 06/24
5F:→ colebird:沒這些違法的街道,登山車也快沒有發展空間了 211.72.42.37 06/24
6F:→ colebird:捷安特的新車種STP的"S"也不會再存在.... 211.72.42.37 06/24
7F:推 colebird:STP="STREET"、Trail、Park,第一個字就是街道 211.72.42.37 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