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idelight (側帥)
看板NTUCSA
標題Re: [情報] 舊總圖系學會整理
時間Sat Sep 13 16:34:25 2008
《空間就是權力》畢恆達
同一所大學裡面,已經有部份人開始理解這權力運作的關係,
卻還有很大一部份的人繼續行使他高枕無憂的壓縮他人空間的權力。
(滿心以為學生對於空間/權力意識還停留在五零年代的校方。)
※ 引述《duckycc (遠眺。)》之銘言:
: 前幾天院辦工作人員表示,
: 開學後一個月內希望四系系學會能排出整潔工作的輪值班表,
: 並對四系空間加以整理,
: 否則將會強制收回使用權,
: 直到院辦整理乾淨才會歸還喔!
: 請四系系學會長協定大約排班表,
: 如需協助請告訴我:)
我有一個問題,就是什麼是「使用權」?
我們能使用系學會,並不是「被校方施捨」而是「順應校方而犧牲」。
如果校方不給我們系學會,學生活動必然侵佔那些師長們高高在上的校園空間,
如果我們沒有系學會,我們必然使用其他空間(教室、草坪、走廊等)
來進行活動,而學生和老師的空間就會越難區分,以至於「干擾學術活動」。
(文學院的老師很不喜歡和學生的空間重疊的。)
應該說,認為校內師生使用的的空間是可以分享的這種理想,是烏托邦式的。
因此我們被移到最不會「干擾」學術活動的地方,被獨立在一個小隔間裡,
狹小和老舊不說,連基本的功能都沒有被建設好。
我們系學會之所以在這裡就是因為和學校默許了一條不平等條約:
「我們甘願在這個空間裡進行我們系上所有非學術的事務,
我們願意遵守
一切被校方定出來或者尚未被定出來的規範。
甚至整潔這種無可定義的概念,也在我們默許默認的條件裡面。
校方可以不提供飲水機、垃圾桶等設備,但學生如果違反使用規定就應該被訓誡。
我們必須盡到一切的「學生義務」,來換取學校對我們活動空間的施捨。
只要給我們一個小小的系學會,我們就能保證我們在空間/權力上的順從。」
我記得我在人文大樓公聽會上問葉國良:
「新人文大樓的學生空間似乎只看到幾個簡單的系學會教室,
請問還會規劃其他學生使用的空間、設備嗎?」
葉國良:
「有系學會就很好啦,不然你們還要什麼?桌球間嗎?」
然而我們看到資工系的系學會的確有兩個桌球台。
並且有專門的人在處理垃圾清潔工作。
我們看法是,院方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所以盡管我們的文院阿姨只離系學會幾十公尺,
他們還是眼睜睜看著我們積滿走廊的垃圾,不覺得學生問題應該在職掌之中。
(以後請阿姨把學生的垃圾挑出來,不要再幫我們倒了,我們沒資格的。)
盡管他們知道:
1.四系學生有權益上的矛盾。(中文系不可能處理歷史系走廊的垃圾)
2.學生沒有動力沒有誘因不會自動去倒垃圾。
3.暑假學生會或學生組織不會定時運作。(但系學會仍在使用中)
4.校內所有垃圾都是由各單位請專人負責的。
然後校方大聲疾斥:你們學生太不重視環境了!
對於沒收使用權的作法,如果這不是以訛傳訛,
那就是院方腦殼裡權威思想的熱帶果實成熟並腐爛掉了。
很難想像在越趨開放、自主的大學,竟然還會有這種「不聽話就奪去」的訓誡方式。
近似於小學老師抽屜裡所沒收的那些電動、漫畫和撲克牌。
但是我們也不能不做出反省:
身為中文系的學生,應該展現傳統儒家尊君敬長,格致誠正修齊治平的美德,
所以師長們(甚至是院辦裡的公務員),有必要來管束我們的日常生活的同時,
我們也應該謙虛地接受規範,並認為一切問題都根源於我們的內在修養。
的確,家不齊,如何治國平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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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很不幸的,我發現那些很誠意正心的院長們,
自己製造的垃圾也都是請文院阿姨幫忙處理的。
並非「自己去哲學系館前等垃圾車」。
坐在辦公室裡面,等人來處理垃圾問題,
當然對於隔壁的環境髒亂看很不順眼。
縱使那是他們原本打算「隔絕、棄守」的地方。
如同滿清認為台灣難治,卻從來沒有用心治理過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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