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07570429 (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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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公告] 97/6/27出缺席紀錄
時間Sun Jun 29 11:23:2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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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70.103.149
1F:推 danyi:罰金到一百五太嚴重了啦,這樣公費會累積很快沒錯,但感覺 06/29 10:11
2F:→ danyi:太沉重了,其實一次練球罰到一百已經太可怕了 06/29 10:13
3F:推 Leftsky:嗯我也覺得各位都還是大學生 罰金上限以一百元為佳 06/29 10:56
我回應一下,這個規定基本上是禮拜五檢討時提出,
因為覺得水罐子已經夠多而一瓶運動飲料的價格差不多45元,大家就訂定一個時段50元,
而無故不到的部分比較惱人是因為原本的規定沒有清楚的寫說無故不到的罰則(僅有紀錄)
,那向上次質安(軻軻抱歉借我用一下當作例子)睡過頭的時候我和介平就討論過很久,
畢竟罰幾罐好像都有爭議,因此後來提出這個想法,
可能是剛好丹羿和韋賓不在場,而在場的大家都沒有提出異議,
不過不要緊,既然有了新的意見,下次練球後,再討論便是:")
辛苦介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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