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f (SO LUCKY)
看板NTUCL-ST
標題[公告] 隊務會議結果
時間Sun May 4 22:00:29 2008
一. 上場比賽的三大原則
1. 比賽前三個月前出席率未達二分之一者,則未達上場資格。此點需配合記錄出缺席。
2. 教練團可以藉不定期驗收(不一定辦在比賽前)觀察球員情形並讓全隊進行檢討,以
實際、公開的方式讓球員了解自己情況(了解教練團衡量比賽調度的依據)。教練團
也可以不定期po文讓球員了解各自的情形(不必要每次練完球都po檢討文,太過煩瑣)。
3. 在情況(規則或女生人數)允許下,保障場上至少一名女性球員。
二. 球隊帶領方式及正副隊長職權
1. 採教練團方式,由球隊內經驗較豐富、球技較好的球員擔任教練團的成員,其中隊長
為當然成員,教練團可分為內野教練、外野教練或投手教練等等。教練團一學年選一
次,與隊長選舉同時進行。教練團成員不限於台大學生
2. 副隊長需擔任行政及財務工作,還有出缺席的紀錄工作。
3. 總教練:對內沒有總教練的概念,對外則需要。比賽調度、先發名單經過教練團討論
後並在比賽前po板公布;比賽當天遲到者,比賽前半小時未到則當天無法上一場,但
教練團可視人數調整處理方式。
4. 教練應達四分之三出席率(自我要求),無法出席時需指定代理人。
三. 溝通管道
1. 每學期舉辦一次全員隊務會議。
2. 每次練球完,請每個人提出對於練球方式的意見,或是教練對於今天練球過程的意見
,這個小討論會是常設的,是屬於練球菜單的一部分。
四. 其他提議
1. 練球或比賽遲到的人要負責買大罐的運料請大家喝。並記錄在出缺席紀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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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3.86
1F:→ sf:這是對今天會議的一些整理 05/04 22:00
2F:→ ck07570429:還有投手教練... 05/04 22:10
※ 編輯: sf 來自: 140.112.243.86 (05/04 22:13)
3F:→ sf:對不起 我有一個問題ORZ 已畢業的學長姐可以擔任教練嗎? 05/04 22:16
※ 編輯: sf 來自: 140.112.243.86 (05/04 22:19)
4F:→ antaresshun:不是說過可以了嗎/o/ 05/04 22:19
※ 編輯: sf 來自: 140.112.243.86 (05/04 2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