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umman (累死人)
看板NTUCHEbsball
標題上次跟耿仲建融英達說的....
時間Sat Oct 11 23:25:45 2003
※ [本文轉錄自 NTU-baseball 看板]
作者: Brunhild (徹底) 看板: NTU-baseball
標題: 棒球替代役測驗標準
時間: Tue Nov 5 18:26:44 2002
替代役體育役棒球成績考核標準
壹、專項技術測驗
一、投手
(一)控球(占總分60%)
1.測驗方法:各投快速直球十球、變化球十球。
2.給分標準:
(1)凡在二十次規定投球中,有五球之時速達145公里以上(含145公里)且該球
又為好球者;或投手投球姿勢正確、動作協調順暢,球速強勁變化銳利,
且準確投向好球帶直球達七次、變化球達七次以上者,本項成績給予滿分
。
(2)球速達每小時140公里以上,投球姿勢正確、動作協調、直球尾勁有力、且
準確投向好球帶,每球1.5分。
(3)球速達每小時140公里以下,投球姿勢正確、動作協調、直球尾勁有力、且
準確投向好球帶,每球1分。
(4)投球姿勢優異,惟未能投在好球帶者,每一直球0至0.9分,變化球1 至1.8
分。
(5)凡投球姿勢不協調或投球不準確,每球以0分計。
(二)守備測驗(占總分40%)
1.測驗辦法:由監試人員依傳接球、助殺、刺殺、封殺、觸殺、接殺等假設狀
況,各傳接位置測驗二至三次(投手前滾地球,一、三、本壘補
位)。
2.給分標準:
(1)能夠完美地處理監試人員擊來之球,且動作正確、迅速、強勁、準確的做
有效封、接、觸、刺殺之動作者,每球給予3分。
(2)若僅將球接著,而未能有良好的協調動作,迅速準確且適當的處理者,每
球酌給1 至 2 分。
(3)暴傳或漏接者,每球以0分計。
二、非投手部分
(一)自選守備位置傳接球(占總分35%)
1.測驗辦法:由監試人員依傳接球、助殺、刺殺、封殺、觸殺、接殺等假設狀況
,各傳接位置各測驗二至三次。
(1)捕手:傳接一、二、三壘。
(2)內野手:傳接一、二、三、本壘(限捕手所站位置不得移動)。
(3)外野手:傳接二、三、本壘(限捕手所站位置二步內範圍)
2.給分標準:
(1)能夠完美地處理監試人員擊來之球,且能動作正確、迅速、強勁、準確的做
有效封、接、觸、刺殺之動作者,每球給予3分。
(2)若僅將球接著,而未能有良好的協調動作,迅速準確且適當的處理者,每球
酌給1 至 2 分。
(3)暴傳或漏接者,每球以0分計。
(二)打擊(占總分35%)
1.測驗方法:由考生自由發揮10球。
2.給分標準:
(1)十球之中,任何一球為全壘打者,本項成績給予5分。
(2)擊球動作正確,揮棒過程迅速,擊球點恰當且擊成平飛球或強勁滾地球,每
球4分。
(3)擊球動作正確,揮棒過程迅速,擊球點恰當且擊成外野高飛球或滾地球,每
球2 至3分。
(4)擊球動作正確,揮棒過程迅速,擊球點欠佳或擊成界外球,每球1分。
(5)動作不正確,揮棒過程遲緩,擊球點欠佳,擊出界外球或擊球落空,每球0
分。
(三)跑壘(占總分30%)
1.測驗方法:自打擊區出發,按一、二、三壘間之順序跑回至本壘為止,計其時
間,途中無踩壘或跌倒無即時續跑者以0分計之。
2.給分標準:
秒 數 得 分
14.29以內(含) 30
14.3 ─ 14.6.9 25
14.7 ─ 15.0.9 20
15.1 ─ 15.2.9 15
15.3 ─ 15.4.9 10
15.5以上(含) 5
貳、每年6月、12月,一年二次。
參、淘汰標準:
一、專項技術測驗未達七十五分者,得予二週內進行補測一次,補測仍不及格者,予
以淘汰。
二、參加中華民國棒球協會所舉辦之全國性成棒賽(成棒甲組春、秋季賽及協會盃)投
手必須具該項比賽平均出賽投球局數達每場1.5局(含)以上出場紀錄,且防禦率
未超過5(含)以上。非投手必須具該項比賽出賽次數達三分之一出場紀錄,且打
擊率達二成(含)以上。投手、非投手連續二次未達以上標準,則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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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delion
的涵義是"在遠方祈禱妳會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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