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NTUCGS
標 題想揍人!!
發信站陽光沙灘 (Tue Jul 13 20:41:05 1999)
轉信站Ptt!warp!sob
今天中午難得老師不在,不用瞇聽。
所以就很高興地跟人家去體育館打羽毛球
因為平常很少有機會在體育館晃,看到今天人好像很少。
所以就把羽球袋跟換下來的長褲放在講台上
想說應該在視線範圍內,而皮夾ㄌㄟ..不小心就留在長褲的口袋內了。
說來真X,居然沒有防人之心:0
也不是完全沒有啦!!只是因為打球的時候總是蠻專心的
所以就沒有特地往球袋的方向看,可是一盤打完之後
放眼望去,發現有個深色皮膚、身穿墨綠背心與短褲的可疑男子
就站在我球袋旁邊,而且看起來就是一副賊樣....
我馬上衝過去講台旁邊,翻了一下我長褲的口袋,果然....
我的皮夾不見了,上大學以來,或者是說有史以來的第一次。
皮夾居然不見了,這時候被嚇呆了,但是馬上想到旁邊這個欠揍的傢伙。
轉過身馬上撂下一句話,『皮夾還我』,果然是個欠揍的傢伙。
那個人慢慢地從他的長褲口袋中抽出我的皮夾,還給我了沒錯...
然後慢慢地走開,這時候我居然沒反應過來,沒有大聲呼喚周圍的10幾個同學
就讓他這樣慢慢地離開,不過我也迅速地到一旁檢查我的證件與$$$..沒事。
跟我同學講了之後,馬上就有人想衝過去扁他,可惜不知道這樣算不算現行犯
而且他又走遠了,我同學也就只在遠處大聲咒罵,不知道是不是巧合
在籃球場處我同學又遇到他,馬上衝過去大聲嚷嚷,問那裡有沒有人掉錢包東西的
然後又靠過去那個縮頭縮尾的賊身旁,想要恐嚇他..
結果那個無恥的賊居然還大言不慚地說他錢包都已經還給我們了..
真是世風日下,我的感想是下次遇到他抓到他的把柄一定要圍毆他。
千萬不可以放過這種人,不過我的同學說他臉上有不少疤痕,講話又小小聲的
似乎很膽小,據校警說這個人應該是累犯,法律最多也關不超過三個月就出來了
大概這種人被人家圍毆也圍毆怕了:p
可是..我還是很想揍這種人渣。
不過校警建議我們要『很有技巧性地』做這種事情,ccc...
嗯,雖然我同學本來是建議要圍毆他的,可是為了顧及我們一群人之中
有一些尚未報到的研究生,還有一些剛畢業要入伍的、更有一堆大二大三的學弟妹
想想還是不要讓『台大準研究生夥同大學部學生圍毆竊賊』這種標題上報好了
反正錢跟證件都沒掉,算是運氣不錯的囉!:)
還是要提醒大家千萬要小心,我的同學錢包就掉了兩次,雖然後來證件也有找回來
但是這種事還是少碰到為妙,要是不幸碰上了,又剛好逮到現行犯
千萬不要跟他客氣,人一多趕緊拖到廁所裡揍一揍比較舒服一點。
說詞記得改成嫌犯企圖逃走,在追捕中拉扯造成的.......
就這樣子,下次在給我遇到那個人,哼,最好我同學在場..嘿嘿....
好了,發洩完了,該下站囉~~~還是一句話,大家要多小心呀!! *^_^*
(現在的我眼神就像凶神惡煞一般.....怒火高漲.....:P)
--
/\█/\ Origin:
// █ \ 陽 光 沙 灘
█ (sob.m7.nt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