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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 題學士班研討室(地下室)使用規則--重要!必看!系辦公告
發信站台大計中椰林風情站 (Fri Sep 13 20:39:23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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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系學士班研討室管理規則
一、 地下室開放時間為週一~五08:00-22:00(不含國定假日),若需於非上述時間
使用,請事先至系辦借用鑰匙。
二、 垃圾請確實分類後始可丟棄。若因舉辦活動產生大量垃圾,請自行攜至保健中
心旁集中垃圾場丟棄。
三、 個人物品可置於學生置物櫃,然貴重物品請自行攜回。系方將不定期處理排列
不整齊之物品,遺失恕不負責。
四、 書桌請勿以書本等私人物品佔位,使用完畢,請恢復桌面清潔。
五、 請勿使用電器或易燃物品並嚴禁吸煙。
六、 本研討室物品若需修繕(如電燈、冷氣、桌椅等),請通知101電腦室張先生。
七、 離開前,請檢查冷氣、電燈是否關上。
八、 往研討室之階梯請隨時保持淨空。
九、 配合服務課程所提供之清掃用具(如抹布、掃把、拖把、水桶等),請用畢後
歸位,置於最後面鐵櫃間之牆角。
十、 若有重大違規,系方保留關閉研討室之使用權。
化工系辦公室 91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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