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j1988 (扁不)
看板NTUBST
標題[轉錄]九十七學年度農院盃男子、女子排球賽競賽規程
時間Wed Dec 17 23:38:05 2008
※ [本文轉錄自 AGRsport 看板]
作者: NTUcBASA (台大生農院學生會) 看板: AGRsport
標題: 九十七學年度農院盃男子、女子排球賽競賽規程
時間: Wed Dec 17 23:21:33 2008
一、 宗 旨:為增進農院各系交流,提高運動風氣,特舉辦本次比賽。
二、 主辦單位:生農學院學生會
三、 比賽日期:2009年3月9日起。
四、 比賽地點:
1.預賽、複賽:台大室外排球場:新生球場、中央球場、地震中心
2.四強賽:台大舊體育館室內球場
五、 參賽資格:凡生農學院教職員及學生均可參加比賽,限同一系所報名,轉系生得以
原系所或新系所報名,但所有球員限參加一隊,不得跨隊參賽。
經檢舉屬實者取消其比賽資格。
凡登錄球員須著有背號之球衣,違者禁止上場。
六、 競賽辦法:
1.比賽制度:採落地得分,三局兩勝制,第三局為決勝局
第一、二局每局搶25分,duce後連拿兩分者為勝,但先取得31分者為勝;
第三局搶15分,duce後連拿兩分者為勝,但先取得21分者為勝。
2.名次判定:
(1)勝一場得兩分,負一場得一分,棄權零分,以積分多寡判定名次
(2)凡中途退出放棄比賽者,不列入名次,其比賽結果,均不予計算
(3)兩隊積分相同,以兩隊交手之勝隊為勝。
(4)三隊(含)以上積分相等,以相關各隊在相關賽程中所勝總局數除以所負總局數之
商判定名次,商數大者為勝。再相等時,則以相關比賽中,勝負分之差判定,
勝負分差較大者為勝,仍然相等時由審判委員會主持抽籤決定之
3.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排球協會最新審定之規定
4.比賽隊伍於開賽前十分鐘到場,逾時20分鐘未到,比賽以棄權論
5.本賽旨在增進農學院內各系之間感情,如比賽發生爭議時由隊長提出,
以裁判長之判決為終結不得提出異議
6.參加比賽之球員,務必攜帶學生證
7.本聯賽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公佈之,各系若對賽制有疑問,
請於賽程開始前提出
8.為了大會賽程安排順利,因故延賽以一次為限(天氣因素不算在此規定內)
七、執行方式:
1.裁判來源
a.初賽:男/女排校隊隊員
b.決賽:師大體育系執照裁判
2.協助比賽工作人員
a.需求人數:4人以上
b.工作內容:擔任紀錄台、記分板之人力,並於賽後收球。
c.人力來源:由比賽之隊伍各推派2名以上人力供支源。
3.聯絡方式
a.聯絡人:
男排:蔡侑璁 0987138432
女排:方詩涵 0939579207
b.公告方式:ptt AGRsport版 統一公告,若遇臨時延賽會另以電話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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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NTUcBASA 來自: 203.73.155.156 (12/17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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