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ogobird6253 (走氣質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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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關於註冊繳費的注意事項
時間Thu Jan 15 11:17:24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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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92學年度起,本校學則第十二條新增規定:已完成註冊手續之學生,若有依規定
應向學校繳納之
學分費尚未繳清或向學校借閱圖書逾期未環或未依規定繳納滯還金
或賠償費用者,次學期
不得註冊;若為應屆畢業生,則暫不發予學位證書。
2.本校學雜費代收銀行自91學年起改為中國信託銀行,繳費方式增為五種:臨櫃、(
含中信及郵局)、ATM、網路、電話語音、匯款。繳費方式說及第一階段注意事
項印於繳費單背面,繳費二聯單正面所印繳費期限等注意事項,請同學詳細閱讀並
遵照辦理。
3.請大四及延畢同學至系辦公室領取繳費單
繳費期限:1/5 ~ 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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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