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86083 (可樂果)
看板NTUBIME-102
標題[轉錄][福利] 新的腳踏車證申請規定有更動
時間Wed Sep 16 19:21:44 2009
※ [本文轉錄自 NTU 看板]
作者: garyqqq (哈哈哈) 看板: NTU
標題: [福利] 新的腳踏車證申請規定有更動
時間: Wed Sep 16 13:19:45 2009
※ [本文轉錄自 NTUSA 看板]
各位同學大家好,我是學生會福利部長提名人,施彥廷。
從本學期開始,
腳踏車證必須同學自行上網申請,再到同學指定的各系所辦公室領取。
(申請系統:
http://mybike.ntu.edu.tw/bike/ )
日前總務處事務組在日前已經透過計中發e-mail通知大家新的規定,內容如下:
一、自98年7月1日起開放教職員工生線上申請新學年度之自行車識別證
(以下簡稱車證),總務處自行車線上管理系統網址
http://mybike.ntu.edu.tw/
。9月15日前申請,本組將於10月1日後將車證發送至申請人線上選填之
領證地點以備領取;9月16日以後申請者,請申請人於10月1日後攜帶證
件至水源校區自行車拖吊移置場領證。
二、自98學年度起,自行車證將賦予有效期限,在車證有效期限內不需
每年再重新申請,另未辦理線上申請者,本組將不再發予車證。
三、本校學生車證有效期限依其學籍年制(大學部4年、碩士班2年、博
士班4年),若因其他因素須延長車證有效期限者,請於車證到期前攜帶
證件至水源校區辦理。另教職員工車證有效期則不定年限,於退離後由
本組逕予註銷其車證號。
四、停放校園內自行車架(位)之自行車未依規定張貼 車證者,經公告
七日仍未張貼者,事務組將逕行拖吊至水源校區自行車拖吊移置場;每
學期遭違規拖吊次數達四次(含)以上者,所有人應繳交移置費,移置
費每次伍拾元。
五、自行車相關拖吊移置業務(含車證申請、補發),請至水源校區自行
車拖吊移置場辦理,連絡電話:3366-9529
在學生會福利部向總務處反映同學的需求之後,
以上公告的規定有些更改:
1. 上述第一點提到,
9/15前申請者,可在10/1之後到各指定領證地點(各系所辦公室)
領取,但是9/16之後之後申請者,就要親自到水源校區辦理。
為方便同學,
現在改為9/16之後申請者仍可以選擇到指定地點領證,
不過由於車證印製需要時間,所以
9/16之後申請者會來不及在10/1印出發放,必須
再等一段時間才會拿到。
等大多數同學的車證申請的差不多了,
事務組預計會在學期中改為親自到水源校區
補辦理。
2. 上述第三點提到,
大學部延畢生、碩士班超過2年和博士班超過4年的同學,必須到
水源親自辦理車證,為方便同學,
現在已改為比照一般學生辦理,可到指定地點
領取車證。提醒這類同學注意,在申請系統請勾選「延畢生」,並且這張車證有效
期限是一年,隔年必須再申請一次。
以上是一些腳踏車證申請規定的更動,希望能夠更方便同學,也請同學及早上網申請
新的腳踏車識別證,網址是
http://mybike.ntu.edu.tw/bike/
第22屆學生會福利部
2009.9.16
--
── ┬┴┬ *
╭ ││╯ ╭─╮ ─ ┌─┐ ─┬─ │ │┬─╮ 歡
╰─┤┼─ ╭──╮├┼╯ ── ┬ └─┘ ─┼─ │ ┴─┴│╭╯ 迎
┌─┐├╮ ─╮ ┼ ┬─╯ ││╮┌┬┐ │ ││ ┌─┐││ 來
└─┘╯╰ ─┼─╭┴╯ └─┤ ╯ ├┼┤ ││╰ │ │ ││╰╮ 信
*善 於 傾 聽╰╯ *好 抱 不 平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44.182
※ 編輯: garyqqq 來自: 140.112.244.182 (09/16 13:19)
※ 編輯: garyqqq 來自: 140.112.244.182 (09/16 13:20)
※ bfyl6902002:轉錄至看板 NTUMT-97 09/16 18:00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3.3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