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H4CL (什麼才是真的...)
看板NTUBASKETBAL
標題Re: 台灣大學台大盃男子籃球比賽
時間Thu Oct 20 01:08:31 2005
※ 引述《kobeblack (kobeblack)》之銘言:
: 台灣大學台大盃男子籃球比賽
: 七 注意事項:3. 凡違反球場紀律者,即取消該球員或球隊之比賽資格。
個人覺得這一條有點太籠統
何為球場紀律?可以大概定義或舉例一下嗎?如何判斷有無違反?
且本來規則中就已經有技術犯規、奪權犯規、不合運動道德犯規及其罰則了,
那現在又加上這條,狀況發生的時候到底該怎麼算?
還有要如何決定是取消球員還是球隊比賽資格?
若取消球員比賽資格的話是只限於那場比賽還是也包括之後的比賽?
: 4. 一切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任何申訴或抗議概不受理。
這條感覺也怪怪的
意思是說比賽中不能申訴或抗議?還是只能申訴或抗議一次等裁判判決就只能接受?
且一旦比賽結束了以後 無論發生(發現)什麼事情或講什麼都沒用了是嗎?
: 6. 如有任何問題麻煩請在NTUBAKETBAL板提出或直接寄信給
: kobeblack詢問, 謝謝。
不好意思直接回在板上沒有回到信箱
煩請解答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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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1.14.111
※ 編輯: NH4CL 來自: 218.161.14.111 (10/20 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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