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rrycocoa (影)
看板NTUBA00
標題Re: [重要] 黃崇興老師作管 緊急通知
時間Wed Apr 29 00:12:21 2009
個案內容在考試範圍內,那在考前要討論並交心得是應該的。
但在今晚九點公告明天下午的課要交,是不是太強人所難也太不合理?
希望助教能想到更好的方法,讓第二次考試順利進行之外也能給我們足夠的時間準備。
※ 引述《beyondthesea (孩子)》之銘言:
: (助教寄來的信)
: ---------
: 同學們...
: 由於上週老師課程delay
: 但下禮拜要第二次考試
: 而個案內容在本次考試範圍
: 因此必須在考試前討論個案
: 若各位已經分組討論,就以小組為單位繳交
: 若尚未討論,則繳交個人心得即可
: 造成各位不便,敬請見諒~
: 2009年4月28日 下午10時43分47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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