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dokochan (ko)
看板NTUA_ACPM
標題[實習] 龍應台文化基金會實習申請說明
時間Tue May 1 10:15:20 2012
龍應台文化基金會實習申請說明
http://www.civictaipei.org/trainingcrux.html
本基金會為啟發年輕人獨立思考潛能,強化其企劃與執行能力,特提供國內外高中、大專
院校暨研究所學生實習機會,以現場實踐方式培養團隊合作精神,磨練知識技術,鍛鍊品
格。
一、申請條件
16歲以上,就讀於國內外高中、大專院校、研究所學生,科系不限。
二、甄選程序
1.初審:申請者需提交200字自傳以及申請信,敘明申請理由,由基金會進行初審。
2.覆審:初審通過後,由基金會通知面試。面試後通知是否錄取。
三、申請及結果公佈時間
暑假實習申請:每年四月底截止申請,五月中通知面試,五月底公佈結果。
寒假及學期間實習申請:每年十一月底截止申請,十二月中通知面試,十二月底公佈結果
。
四、實習時間
暑假:七月一日至八月三十一日,星期一至五上午九點半至六點半,含中午一個小時休息
時間。
寒假及學期間:總實習天數須滿六十日,包括寒假期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點半至六點半,
含中午一個小時休息時間,學期間 配合上課時間另行安排。
五、實習培訓
實習生報到後,基金會將提供4~6小時培訓課程,內容包括理念養成、業務說明、企劃實
務、編輯實務、資料搜尋與建置等。
六、實習內容
1.協助活動企劃與執行,包括思沙龍、the Taipei Salon、國際名家論壇、沙龍1200等。
(1)專案企劃 (2)手冊編輯 (3)行銷宣傳 (4)媒體聯繫 (5)活動檔案建置
2.新聞與評論資料庫建置。
(1)新聞剪報 (2)評論文章
3.其他行政管理事項。
七、實習報告
1.提出獨立企劃專案乙份。
2.提出自選新聞事件評論乙份。
3.提出書面及口頭實習心得報告。口頭報告由基金會董事主持。
4.任職期間各項業務執行成果綜合評估。
八、評估標準
1.工作態度 2.完成任務之品質
3.創意 4.合作精神
九、實習證明
實習成果經基金會審核通過後,由基金會核發「龍應台文化基金會實習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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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1.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