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accta (台大會計系電腦助教)
看板NTUACCTR99
標題[情報] 99學年度第1學期碩士班肄業研究生逕行修讀會研所博士學位申
時間Tue Jul 6 13:51:46 2010
公告事項:
一、申請條件:
(一)碩士班修業1年以上,學業成績總平均排名在該系、所、學位學程全班(組)人數
前三分之一以內 (各學系、所、學位學程得以必修科目學業成績總平均作為排名)或
其他特殊情形經擬逕修之系、所、學位學程評定為成績優異。
(二)經肄業或相關系、所、學位學程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具有研究潛力。
二、受理申請日期:即日起至99年7月23日止。
三、申請手續:申請者可於申請日期內至各系所索取或至教務處研教組網頁下載列印申請
書 (
http://gra103.aca.ntu.edu.tw/gra2007/gra/wu/APPPHD(2sem).doc),
填妥後併同碩士班歷年(1年以上)成績單乙份、助理教授以上2人推薦書及系所學位學程
規定應繳交之資料,逕向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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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