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athanlin (NATHAN)
看板NTUA-MAA3
標題[情報] 101年全國美術展徵件
時間Tue Dec 20 16:49:51 2011
壹、目 的:
以公開、公正的競爭與評議,發掘美術創作人才,鼓勵美術創作。
貳、指導單位︰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
主辦單位:國立台灣美術館(Tel: 04-23723552,Fax: 04-23754730)
參、徵件類別:
水墨、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雕塑、攝影、"新媒體藝術"等10類。
肆、參賽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從事藝術創作者。
二、兩年以內之創作(民國99年1月~101年1月),不曾參加任何競賽得獎者
(參加本展覽及他種競賽並同時獲獎者,視同不符參賽資格)。
三、每人限參賽壹類,每類以提報一件參賽作品為限。
四、作品有抄襲、重作、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或違反本簡章規定之情事者,除
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資格並公布之,三年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
獎金、獎座、獎狀、入選證書予以收回。
伍、送件方式(分初審、複審兩階段)
一、初審
(一)將送件資料以中型信封(約24.5×33.5公分)裝寄︰「40359台中市西區五權西
路一段2號/國立台灣美術館 展覽組收」,信封上註明「參加全國美術展○○
類」。
(二)作品相片務求清晰(宜洽請專業人員拍攝),參賽作品完整全貌相片浮貼於送件
表(三-1)。多張局部放大相片每張分別浮貼於送件表(三-2),並裝訂於左上
角。
(三)團體報名者請一件一封,資料混雜難辨者不予受理。
(四)隨件檢附
1.儲存「WORD檔案格式之送件表(一 ~ 二)」及「300dpi解析度之JPG
檔案格式作品圖檔」光碟片一片,並於光碟上註明作者及作品名稱。
2. 送件表(一)、(二)、(三-1)、(三-2)紙本。
(五)簡章及送件表請自行至國立台灣美術館網站
http://www.ntmofa.gov.tw下載使
用,或於國立台灣美術館、各生活美學館、直轄市及縣市文化局免費索取紙本
簡章及送件表。
二、複審
(一)初審入圍者,由主辦單位發函通知參賽者檢送作品原件至國立台灣美術館參加
複審,逾期視同放棄。
(二)立體類精細作品請以壓克力盒裝,並加墊妥為固定,外以堅固木箱裝運。組合
作品另應於箱外加貼組裝完成相片。作品於郵運過程中發生之毀損由作者自行
負責。
(三)平面作品背面右上角請貼送件表(二)(聯作應由左而右標示1.2.3..序號),
立體作品貼於不顯眼處。
陸、作品規格
請參閱官網簡章
捌、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訂時程 備註
徵件簡章公布期間 100年10月1日~101年2月8日 於國立台灣美術館網站
公布;紙本簡章於國立
台灣美術館、各生活美
學館、直轄市及縣市文
化局免費索取。
初審收件 101年2月1日~8日計8天 郵戳為憑或親自送件
初審 101年3月 入圍名單於國立台灣美
術館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
複審收件 101年4月11日~13日計3天 國立台灣美術館
(逾期視同放棄)
複審 101年4月
成績公佈 101年5月30日前 入選名單於國立台灣美
術館網站公布並個別通知
展覽 101年7月~9月 國立台灣美術館
頒獎典禮 101年7月
展出作品退件 101年11月5日前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並即時於國立台灣美術館網站公布。
玖、獎勵:
各類別分設獎項
一、金牌獎:1名,新台幣20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二、銀牌獎:1名,新台幣12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三、銅牌獎:1名,新台幣8萬元(含稅),獎狀乙紙、獎座乙座。
四、入選若干名,各發給入選證書乙紙。
五、各獎項(含入選)均得從缺。得獎人(含入選)均發給展覽專輯乙冊。
六、免審查獎:連續三年獲得同一類項前三名(金牌獎、銀牌獎、銅牌獎)者,
得連續三年以「免審查獎」參與本展展出,並發給「榮譽狀」乙紙(標註免審查期間)。
官網
http://www.ntmofa.gov.tw/chinese/ShowInfomation1_1.aspx?SN=3333&n=1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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