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xi (自然而然)
看板NTU99FLLD
標題[轉錄][公告] 九十一學年度畢業生借用學位服方式
時間Thu Apr 24 12:41:45 2003
※ [本文轉錄自 NTuGraduate 看板]
作者: waysoon (進度) 看板: NTuGraduate
標題: [公告] 九十一學年度畢業生借用學位服方式
時間: Tue Apr 22 04:36:54 2003
九十一學年度畢業生借用學位服方式
公告事項:凡參加畢業典禮之應屆畢業生,應一律穿著學位服。學位服借用方式如下:
一、借用地點及聯絡人:
(一)文、理、工、生農、管理、電資、社科學院(社會系、國發所、新聞所)畢業
生請至校總區保管組倉庫辦理借用(位於行政大樓後方進修推廣部大樓旁,即
理髮廳斜對面);
23630231*2611李明修先生。
(二)法律及社科學院(政治系、經濟系)畢業生請至社科學院事務組辦理;
23519641*636鍾和玲小姐。
(三)醫、公衛學院畢業生請至醫學院事務組辦理;
23123456*8091姚秀玉小姐。
(四)進修推廣部畢業生請至進修推廣部辦理;
23626300*55褚顯魁先生。
二、借用期間及借用手續:
於上班時間內,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借用。
(一)個別借用:
於五月廿六日至六月七日止,先至借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
費(
學士服一○○元,碩士服一五○元,博士服二○○元),再持繳款收據
及畢業生本人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相符後填寫借據及領取學位服。
(二)以班為單位統一借用:班代或代借人先於
四月廿一日至廿二日止至借用地點
領取「借用學位服名冊及借據」提出申請,俟
五月廿一日至廿三日止再至借
用地點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及領取學位服(不需攜帶學生證)。
三、歸還期間:
六月七日至六月廿日止於上班時間至原借用地點歸還,歸還後即退還原借據,
並加蓋「已還」戳章,該借據須妥為保存,以憑辦理離校手續及領取畢業證
書。
四、逾期歸還:
逾期歸還者,
每逾一日罰繳滯還金新台幣五十元(未滿一日以一日計,
不含例假日);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五、注意事項:
(一)學位服數量有限,
延畢生須至六月六日學位服有剩時才可辦理借用。
(二)已辦妥離校手續之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六○○元、碩
士服一三○○元、博士服二二○○元)。
(三)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唯尺寸仍有不合或破
損情況,請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四)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自行洗燙,如因而造成褪色暈染或有毀損霉爛
等情事,按下列金額賠償:
1、學士服每套 六○○元
(禮帽二五○元、學士袍三五○元)。
2、碩士服每套一三○○元
(禮帽二五○元、碩士披肩五○○元、碩士袍五五○元)。
3、博士服每套二二○○元
(禮帽二五○元、博士披肩五五○元、博士袍一四○○元)。
http://ann.cc.ntu.edu.tw/asp/ShowContent.asp?num=89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2.16
※ 編輯: waysoon 來自: 140.112.242.16 (04/22 04:37)
1F:→ bigdoramon:謝謝副會長幫我解答~ 推 61.216.127.35 04/2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sie.ntu.edu.tw)
◆ From: 140.112.248.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