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ruwolf (卡魯狼)
標題Re: [借場] 會議紀錄 借場時間分段 部分
時間Thu Jul 31 00:23:58 2008
※ [本文轉錄自 karuwolf 信箱]
作者: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標題: Re: [轉錄]Re: [借場] 會議紀錄 借場時間分段 部分
時間: Wed Jul 30 01:05:30 2008
作者: jazzbobo (波波) 看板: NTU-MD-cadre
標題: Re: [轉錄]Re: [借場] 會議紀錄 借場時間分段 部分
時間: Mon Jul 28 11:43:53 2008
※ 引述《karuwolf (卡魯)》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karuwolf 信箱]
: 作者: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 標題: Re: [借場] 會議紀錄 借場時間分段 部分
: 時間: Thu Jul 24 01:26:02 2008
: 作者: karuwolf (卡魯狼) 看板: NTU-TAP
: 標題: Re: [借場] 會議紀錄 借場時間分段 部分
: 時間: Thu Jul 24 01:24:46 2008
: 先補充一小點,
: 若沒有異動,
: 97-1開始在電腦登記場地時間
: 每個社團同時只能有兩個人登入系統
: 以避免多數暴力
: (我們這一連串討論可能會帶來異動)
: --------
: 現行借場時間 好壞處分析
: (我發現我講的不夠言簡意賅,徵求善心人士幫我改寫 orz...)
: 現行制度,
: 第一學期與寒假登記一次,
: 第二學期登記一次,
: 暑假登記一次。
: 好處:
: 一般社團在學期開始時就會規劃好整個學期的大活動
: 例如整個學期的固定社課、成果發表等等,
: 一次借完一學期,有助於活動規劃與籌備
: 舉例1:現代舞社計畫在2020年5月32日舉辦期末成果發表
: 如果在學期初就把整個學期的演出/排練場地登記好,
: 對於編舞者/舞者、行政都是比較踏實的。
: 若比較下列兩種情形:
: 1.「這次成發的練習時間是每個星期日上午+下午在活大213,共12次」
: 2.「這次成發要練習12次,時間還沒確定,請大家每個星期看社板」
: 很明顯第一種狀況是比較合理的「活動企畫」。
: 舉例2:魔戒研究社想邀請甘道夫演講,但是甘道夫非常繁忙,
: 想邀請他,就需要在兩個月以前與他的秘書討論並確定行程,
: 如果今天魔戒研究社借到了活大103 4/31 32 33三個晚上,
: (很明顯,借了很多場地)
: 便可以在開學時向秘書說:
: 「請問4/31 32 33這三天之中,甘道夫老師有空嗎?」
: 壞處:
: 一、
: 許多臨時狀況不是開學時/登記場地時可以預期的。
: 一般而言,大學生的生活多采多姿,一定常常遇到各種(趕報告/生病/陪家人.閃光)
: 「突然發現某場地/時間必須放棄」的狀況,
: 所以可能 1. 場地登記了但是沒有使用
: 2. 退登記場地時,別的社團已經來不及調整活動
: 舉例:成發編舞者於4/31發現4/35因故無法參加4/35(週日)排練,
: 很明顯4/35的場地可能
: 1.沒人用 原訂使用者無法使用,同社團內也沒有別人使用
: 2.調度社內其他成員使用(非常不方便)
: 3.退掉登記 但是一般而言別的社團也不太可能在五天之內計畫活動使用場地
=>是比較難,我覺得可討論的是,一旦有釋出的場地,有沒有辦法及時通知需要的社團ꄊex:可排後補、系統會發通知信給所有社團....
=>問題可能是在,大家是不是要處罰這樣情形
例如:多久之前退掉是大家可以接受的?兩個禮拜?三天前?....
超過期限退場是否有所處罰?怎麼處罰?
如果有其他社團及時替補是否還要處罰?
: 二、
: 上面好處的第二點反過來看就是壞處。(多借了不用再退)
: 如果甘道夫確定於4/31來演講,而4/32 33兩天的場地大概沒有人使用
: 但是在借場登記時間會先被「搶下來給老師選擇」
: 如果哈利波特研究社(簡稱"哈")想要請佛地魔分享人生經驗,
: 可是佛地魔只有4/33有空,
: "哈"在開學時發現場地被借光了,因此取消這次的邀請
: 可是到了一星期以後又發現4/33場地又空出來
: 這會讓人非常不舒服。
: 為了改善,我們提出下列提案,但均需要重新考慮優劣分析,
: 並且學期中/寒暑假的區分是否要打散?
: 先考慮學期中/寒暑假的區分
: 很明顯,學期中間跟寒暑假時,學生/社員對於場地的使用狀況會差很多,
: 學期中間,許多學生/社員在週一至週五白天要上課,(大學部尤其明顯)
: 因此學期中的週一至週五白天是離峰時段(或冷門時段)
: 而週六週日的下午往往在第一時間全部登記滿滿
: 寒暑假因為不用上課,所以週一至週五與週六日的時間,差別並不明顯。
: 如果下列制度為了劃分時間,要把寒暑假的時間視為一樣嗎?
: 提案一:每個月借一次場地 (一年分十二期 或考慮寒暑假)
: 提案二:兩個月借一次場地 (一年分六期 或考慮寒暑假)
: 提案三:三個月借一次場地 (一年分四期 或考慮寒暑假)
: 好處
: 登記場地時間分段短,比較能夠預期「某月某日大家沒有空,因此不借場地」。
: 避免「先多借再退」。
: (歡迎補充)
: 壞處
: 1.
: 「我們5/32要成發,可是今天是4/1,而五月的排練場地還沒辦法確定,
: 萬一排練場地不夠,我們成發還要不要辦?」
: 換言之,遇到重大活動時,大家會希望能早點確認「有場地可以用」。
: 2.
: 「我們這次成發排練,三月是每週六,四月是每週日,
: 五月是週四五晚上......」
: 一般來說,修課、社課、打工家教、補習等等事項都是固定時間吧?
: 如果每小段時間重新登記一次場地,卻沒有「保護措施」,
: 會造成同一社團/同一活動每次時間不一樣。
: 3.
: 還是不能完全避免「先多借再退」,這一點可能要由其他制度著手。
: (歡迎補充)
=>如果說把第一點算成"一般活動",第二點算成"社內活動"(不用送企劃書到課活組)
或許可考慮修改提案
"一般活動"照現行的方案,每學期、寒暑假借場
"社內活動"則可區分成短期,兩個月或三個月借一次場
這樣似乎是比較折衷的方案
有點好奇每個社團因"合理的意外情形"而退場的比率有多高?(不包括耍任性之類的XD)
很頻繁嗎?是只有少數社團,還是每個社團都這樣?
畢竟就像前面第二點說的,許多重要的事情,也都是有固定時間
又就算有意外情形發生,有的時候可能也不需要退場
因為若是多人一起排練,其中一個、兩個若臨時不能到,有可能還是能照常使用
有沒有必要為了少數的情況,區分成短期重新登記一次場地呢?
=>我覺得可以問問過去負責排舞的人
如果區分成短期,每個月(個人覺得太短)重新登記一次場地
會不會反而比較麻煩,我想他們的經驗應該是很重要的參考
: 寫在最後
: 1.我不是學法律的,不懂得如何使用精確的文字來表達
: 2.歡迎回文推文補充
你寫得很好阿~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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