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recession (little-b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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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文章--代理孕母出借子宮,一次百萬
時間Tue Jul 12 08:39:54 2005
社會萬象/代理孕母出借子宮,一次百萬
時報週刊 No. 1428 2005年7月1日出刊
報導/洪淑菁 攝影/程俊華
為了兼顧賺錢和照顧小孩,成為代理孕母是鄭雯最大的希望。
「媽媽找到辦法了,但不知道行不行。」27歲的鄭雯(化名)抱著才
一個多月大的小孩,眼淚不自覺地掉下來,她才剛上網刊登自己想當
代理孕母的訊息,現在就等人找上門了;小紅每年要去日本兩趟,一
次去3個月,她不是去旅遊,而是去KTV陪酒,好賺錢扶養3個小孩,
成了所謂的「候鳥媽媽」。
這些媽媽不論是結束婚姻,或是因種種因素而必須獨力扶養小孩,經
濟壓力都已把她們逼得喘不過來。根據調查,單親媽媽的平均薪水低
於全國平均,而且有6成單親媽媽的支出大於收入。在金錢的壓力下,
有些單親媽媽們不惜出租子宮,或是出賣肉體,只為了把小孩拉拔長大。
「我是單親媽媽,目前與未滿周歲的兒子生活,願意捐卵或是做代理孕
母,以斷絕目前的生活困境。」這是鄭雯在一個討論人工生殖技術網站
中的留言。為了表達自己的誠意,她連身高、體重、學歷都寫上去了,
如果有需要,她也可以傳照片,甚至連手機都不惜登在網站上。
鄭雯是所謂的先有後婚。去年九月,懷有身孕的她,跟才退伍的先生公
證結婚,「從頭到尾,我覺得婆家要我們結婚只是為了小孩。」雖然因
為已懷孕而公證,讓寶寶不至於成為私生子,但鄭雯的娘家卻堅持女兒
不能這樣隨隨便便就嫁了,一定要請完喜酒才算數,而且補請喜酒前,
小孩必須歸女兒所有。在鄭雯才一生完,媽媽馬上帶著出生證明幫孩子
報戶口,讓寶寶跟著媽媽姓。
為了喜酒,搞成小孩爭奪戰,看在別人眼中似乎不可思議,但接下來的
演變更出乎鄭雯的預料。婆家和娘家一直為了孩子認祖歸宗的事吵得不
可開交,婆家索性心一橫,連小孩也不要了,要求小倆口離婚。婆婆的
堅持讓鄭雯傷心,不料,老公竟然順勢跟她說:「那我們就離一離好了。」
老公輕易地放棄,讓正在坐月子的她心灰意冷。
她知道自己實在無法再跟這樣的男人生活下去,看著男方準備好的離婚
協議書,鄭雯只注意到孩子的監護權是她的,就簽了。
剛當媽媽就面臨失婚的打擊,鄭雯最直接的就是要面對生活的壓力。懷
孕後,鄭雯把手上的工作停掉,心想,老公雖然賺沒多少錢,但省著點
花應該過得去,她可以專心帶小孩。只是,計畫趕不上變化,如今,她
必須母兼父職,不但要帶小孩,還要負責「找錢」。
「我要找到三萬多元的工作並不難,但現在我要找的工作必須要能兼照
顧小孩。」鄭雯評估過,如果自己一個月賺三萬元,小孩托保母帶,一
個月的保母費就去掉一半的薪水,「剩下一萬多元,根本不夠我們生活。」
而且她也不想把小孩托給別人帶。
喜歡編織的她,曾想過將自己編的小飾品透過網路拍賣來賺錢,但一看,
網路上同質的商品實在太多了,要被買家注意到實在很難,而且賺頭也
不多。就在被錢追得不知該如何是好時,剛好看到電視上有關捐卵子的
報導,她靈機一動,心想,「我能生那麼健康的寶寶,表示卵子的品質
不錯,如果捐一次可以有個十萬、二十萬也不錯。」在捐卵子的意願驅
使下,鄭雯上網查詢,只是這麼一查,竟然又看到有人正在討論代理孕
母,一看,如果當代理孕母,一次的代價大約是一百至一百五十萬元,
「還有人談到兩百萬元。」這個數字對十分缺錢的她來說,簡直是天文
數字了。「如果省著花,應該能夠撐到寶寶上幼稚園。」十月懷胎,如
果能有個一百萬元,對她來說,是很划算的交易。
上網登三天已有不孕者找上門
鄭雯抱著孤且一試的想法,上網留言,三天的時間,已有兩通詢問電話;
一通是一位先生打來的,另一通則是一位太太打的。前者因為太太的卵
子不健康,希望鄭雯同時捐卵子跟當代理孕母。對方還跟她解釋日後的
實際操作方式,像是可以透過人工,也就是由醫師來執行捐卵和授精的
動作,或是透過「自然」的方式。經詢問,她才知道,所謂的自然方式,
就是兩個人經由實際的性接觸達到受孕的目的,這讓鄭雯嚇了一跳。
雖然鄭雯知道這個男人不是要占她便宜,他的太太也同意,但她還是不
肯。「我是借我的子宮給這些不能生的夫妻,不是要賣身。如果事後她
太太反悔,告我通姦怎麼辦?」她明白告訴這位先生,捐卵或當代理孕
母都可以再談,但她不接受所謂的「自然」受孕方式。
至於另一位太太則是本身的卵很健康,但是一直流產,想要找她當代理
孕母。因為卵子是對方自備的,對於鄭雯的身高、體質等與遺傳因素有
關的條件都沒有過問,只是問她之前懷孕時的生活方式;而且因為擔心
她會不會懷孕到一半就跑掉,所以要求鄭雯懷孕後跟他們住在一起。
想當代理孕母,鄭雯的出發點很單純,就是為了要錢。只是,上網看得
愈多,她愈來愈同情這些急需代理孕母幫忙的不孕症夫妻,「一些人批
評代理孕母是物化女性子宮,那是因為這些批評者都可以生。」在鄭雯
的認知裡,傳宗接代在這個社會上還是很重要的。「那些不能生的女人
真的很可憐,想到她們,我就覺得自己很幸福。」雖然連寶寶選擇喝牛
奶都是「省錢」優先下的結果,但看著抱在懷裡的寶寶,她很慶幸自己
的生育能力是正常的。
對於現在的鄭雯來說,當代理孕母是一個最能解決她眼前的困境,同時
也是最有意義的選擇,因為對方可以幫她解決財務問題,而她則可以幫
別人傳宗接代。「這跟賣身絕對不同,我只是出租我的子宮給有需要的
人。我跟那些為了付不出卡債而想當代理孕母的小女生不同,我不是花
錢買名牌,我是需要錢過生活。」
對於外界可能的質疑眼光,鄭雯很坦然,她說,這個社會說穿了就是互
相利用,對方利用我的子宮,我利用對方的錢,這沒什麼不對,就像上
班一樣,員工要薪水、雇主要找人,就這麼單純。目前暫住在友人家的
她,已經想好了,一旦「委託案件」談妥,她就要跟寶寶一起搬到一個
沒有人認識的地方,獨自過完這十個月。她不想讓媽媽跟朋友知道,
「不是覺得這見不得人,只是省得大家一直問,又有不同的意見。」對
於很多人擔心,「懷孕十個月,難道不怕跟肚裡的寶寶有感情嗎?」鄭
雯想都沒想,指著懷裡的小嬰兒,「他比較重要吧,我做的一切都是為
他。」鄭雯只想,當代孕的寶寶一生下來之後,對方抱走寶寶,她則拿
錢閃人,一切都回歸十個月前的平靜生活。
陳昭姿:無法可管不必等
代理孕母的規範目前還沒有法源依據,但據透露,有醫師在病人的溫情
攻勢下,偷偷幫病人進行。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藥劑部主任陳昭姿表示,
代理孕母目前沒有法律規範,是無法可管,並不是違法;但婦產科醫師
蔡鋒博則認為,代理孕母還未合法化,所以是違法的,若發生糾紛,醫
師可是會有被吊照的風險。
有關代理孕母的法律部分,爭議許久,最早各界持反對意見,但如今政
策已傾向開放,但尚未完成立法程序。
未完成立法程序,大部分的醫師都會以不合法為由,要不孕者先登記,
等合法化後再說,但陳昭姿卻獨排眾議,只要有不孕者詢問她的意見,
她一定要不孕者不要再等了。
她表示,法律訂定之後,對代理孕母的運作會有依循和規範,保障性會
比較高,但大部分的不孕夫妻都不能再等了。她會建議不孕症夫妻找醫
師商量一下,看是不是能夠通融幫忙做,畢竟這些技術性的問題,只要
能做不孕症治療的醫療院所都可以完成。
為錢當孕母專家認單純
單親媽媽為了經濟壓力想當代理孕母,近10年來極力為了代理孕母合法
化奔走的和信治癌中心醫院藥劑部主任陳昭姿表示,因為經濟因素而讓
不孕者與代理孕母得以「合作」,是最單純不過的了;需要錢的代理孕
母生下小孩之後拿走錢,需要小孩的則抱走寶寶,兩方才不會有牽扯。
在代理孕母的推動上,陳昭姿一直是檯面上的人物,很多想當代理孕母
或是想找代理孕母的人都找上她,單親與有婚者各占一半,財務困難是
近年登記者最大的動機。「我不是仲介」。基於協助的立場,陳昭姿會
給彼此的聯絡方式,但一定強調,這些人她也不認識,要雙方自己評估。
8、9年前,當代理孕母的聲音剛出來時,很多女性聽到不孕症的辛酸時,
會出自愛心,主動表明自己願意出面協助;但到了3、4年前,社會對代
理孕母這個議題的接受度愈來愈高,大家開始用平常心面對後,開始出
現金錢介入的情形。
但陳昭姿認為,金錢介入並不是壞事,因為一方是為了解決經濟,另一
方則是為了完成心願。沒有激情感動下所完成的合作,反而不會有糾紛。
例如,有些人擔心代孕媽媽會對胎兒有感情,生下來之後不願意給,但
對有經濟壓力的代孕者來說,就是因為生活成問題才要代孕,不會想再
多養1個小孩。陳昭姿反而認為,找朋友才容易有糾紛。
對於外界以物化來形容這些出借子宮的代理孕母,陳昭姿很不以為然。
她覺得,對代理孕母來說,這是「有償」,在兩性平等法中,老婆做家
事都可以拿薪水了,為何代理孕母懷胎10月不能拿錢?而且這些委託者
還會很感激代理孕母在這10個月的付出。
博元婦產科不孕症試管嬰兒中心院長蔡鋒博則反對因缺錢而當理孕母的
行為。他表示,是否適合當代理孕母,一定要經過嚴格的審核,尤其要
有愛心,因為代理孕母的過程長達10個月,還要面臨懷孕的不舒服,以
及承擔懷孕可能的風險,沒有愛心是不可能度過漫長的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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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滄海難為水 除卻巫山不是雲
取次花叢懶回顧 半緣修道半緣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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