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Ryan0127 (萊恩)
看板NTU-Exam
標題[試題] 112-2 許士宦 民事訴訟法甲下 期中考
時間Sun Oct 13 16:40:54 2024
課程名稱︰民事訴訟法甲下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許士宦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學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
考試時限(分鐘):110
試題 :
一、X1於113年3月28日以自己為原告,列Y為被告,向法院起訴,聲明求為判命Y將A地交
還X1、X2及X3,陳述之事實略為:A地為X1、X2及X3等三人按應有部分各有3分之1所共有
,Y於109年4月1日承租該地,約定每月支付租金40萬元,租期3年,詎Y自113年2月起積欠
租金,且租期屆滿後拒不返還,至今仍無權占用。對此,Y請求駁回原告之訴,主張A地係
Z所有,且Y迄今仍支付租金,X1無權請求返還該地。
1、法院為本案審理時,應如何進行一貫性審查,並予闡明?(20分)
2、法院應如何進行可證性審查,並予闡明?(20分)
3、如X1提出土地登記簿謄本,證明A地為X1等三人共有,其證明力如何?如何證明該地為
Z所有?(20分)
二、X於113年2月1日對Y起訴,請求法院判命Y給付X100萬元,主張Y於108年1月5日向X借
貸,於交付100萬元時,雙方約定借期為5年,惟Y屆期並未返還該款。法院行言詞辯論時
,Y否認曾向X借貸,主張該款係X贈與Y者,並提出贈與書為憑。X在訴訟上追加備位請求
,否認該贈與書真正,即使該書為真,亦係雙方通謀虛偽所為,Y受領該款仍屬不當得利
。
1、法院於本件訴訟,如何分配舉證責任於兩造?(20分)
2、如X先承認Y所述X交付Y100萬元係贈與,後欲撤銷該承認,應如何為之?(10分)
3、如Y抗辯X之備位請求,在本案言詞辯論即將終結時始提出,已逾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
,請予駁回,法院應如何處理?(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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