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U-Exam 板


LINE

課程名稱︰民法總則 課程性質︰必修 課程教師︰李素華 開課學院:法律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2017年6月22日 考試時限(分鐘):120分鐘 試題 : ※可使用簡易式六法全書;不屬於民法總則範圍或尚未學習之法律規範,請儘可能作答 一、甲有A屋欲出售給乙,經友人讀過法律之子丙,以書面委託其全權處理及授予代理 權。甲告知丙A屋之售價為一千兩百萬左右,但不得低於一千萬元,並請丙爭取較好之售 價。乙丙協商過程,丙禁不起乙之苦苦相求,最終心軟而以一千萬元整之價格訂定買賣契 約,並移轉A屋所有權。甲得知後不甚高興,認為A屋市價至少值一千一百萬元,丙竟以最 低之底價售出,使其獲利減少許多。嗣後,甲發現丙其實只修過民法概要課程,且尚屬未 成年,心智未成熟。請檢附法律依據及理由,回答下列問題: (1)甲能否請求乙返還A屋?(25分) (2)設乙於取得A屋後,已將A屋轉售丁及移轉所有權,售價為一千兩百萬元。甲能否請求 丁返還A屋?(25分) 二、 甲積欠大筆債務,為避免債權人追討,擬將所持有之A、B兩個古董花瓶脫產。友人乙告知 願意幫忙,甲乙雙方形式上訂定買賣契約及交付花瓶,但乙不需要真正付錢,只是代為保 管,日後再將該古董花瓶返還甲。以下各子題之案由事實,各自獨立。請問: (1)甲、乙針對A、B古董花瓶之法律關係為何?(25分) (2)乙取得A古董花瓶後,明知其為贗品,仍宣稱其乃宋代骨董,旋即高價賣給丙並交付 之。嗣後,丙經專價鑑定,發現A花瓶根本不值錢。丙能為何主張及其法律效果為何?(25 分) (3)乙取得B古董花瓶後,欲向善意丁借款而以該花瓶設定質權,並合意交付之。乙丁之借 貸契約與B古董花瓶之質權設定,效力為何?(25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7.17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TU-Exam/M.1498398937.A.08A.html
1F:→ zero : 已收法律系 06/27 01:13







like.gif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icon.png[問題/行為] 貓晚上進房間會不會有憋尿問題
icon.pngRe: [閒聊] 選了錯誤的女孩成為魔法少女 XDDDDDDDDDD
icon.png[正妹] 瑞典 一張
icon.png[心得] EMS高領長版毛衣.墨小樓MC1002
icon.png[分享] 丹龍隔熱紙GE55+33+22
icon.png[問題] 清洗洗衣機
icon.png[尋物] 窗台下的空間
icon.png[閒聊] 双極の女神1 木魔爵
icon.png[售車] 新竹 1997 march 1297cc 白色 四門
icon.png[討論] 能從照片感受到攝影者心情嗎
icon.png[狂賀] 賀賀賀賀 賀!島村卯月!總選舉NO.1
icon.png[難過] 羨慕白皮膚的女生
icon.png閱讀文章
icon.png[黑特]
icon.png[問題] SBK S1安裝於安全帽位置
icon.png[分享] 舊woo100絕版開箱!!
icon.pngRe: [無言] 關於小包衛生紙
icon.png[開箱] E5-2683V3 RX480Strix 快睿C1 簡單測試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執行者16PT
icon.png[售車] 1999年Virage iO 1.8EXi
icon.png[心得] 挑戰33 LV10 獅子座pt solo
icon.png[閒聊] 手把手教你不被桶之新手主購教學
icon.png[分享] Civic Type R 量產版官方照無預警流出
icon.png[售車] Golf 4 2.0 銀色 自排
icon.png[出售] Graco提籃汽座(有底座)2000元誠可議
icon.png[問題] 請問補牙材質掉了還能再補嗎?(台中半年內
icon.png[問題] 44th 單曲 生寫竟然都給重複的啊啊!
icon.png[心得] 華南紅卡/icash 核卡
icon.png[問題] 拔牙矯正這樣正常嗎
icon.png[贈送] 老莫高業 初業 102年版
icon.png[情報] 三大行動支付 本季掀戰火
icon.png[寶寶] 博客來Amos水蠟筆5/1特價五折
icon.pngRe: [心得] 新鮮人一些面試分享
icon.png[心得] 蒼の海賊龍 地獄 麒麟25PT
icon.pngRe: [閒聊] (君の名は。雷慎入) 君名二創漫畫翻譯
icon.pngRe: [閒聊] OGN中場影片:失蹤人口局 (英文字幕)
icon.png[問題] 台灣大哥大4G訊號差
icon.png[出售] [全國]全新千尋侘草LED燈, 水草

請輸入看板名稱,例如:Soft_Job站內搜尋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