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o19900520 (大布)
看板NTU-Exam
標題[試題] 100上 許士宦 民事審判實務 期中考
時間Fri Nov 4 00:49:32 2011
課程名稱︰民事審判實務
課程性質︰必修(司法組)
課程教師︰許士宦
開課學院:法學院
開課系所︰法律系
考試日期(年月日)︰100.11.2
考試時限(分鐘):110
是否需發放獎勵金:y
(如未明確表示,則不予發放)
試題 :
一、試從訴訟法之觀點評釋最高法院61年台再字第186號判例有關判決效力主觀範圍之
見解。
二、試從最高法院92年台上字第1547號判決之事件,分析當事人在訴訟上如何平衡兼顧
其實體利益與程序利益。
三、在最高法院43年台上字第607號判例之事件中,其訴訟標的為何?該判例所持見解
是否符合處分權主義及法官知法原則?
四、關於訴訟標的之特定,最高法院之判例係採取何項理論?依民事訴訟法之規定,何
種訴訟標的理論較符合其立法旨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5.78.171
1F:→ boo19900520 :已收入法律系 11/04 0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