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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告] 附件一 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學生會組술…
時間Tue Dec 13 23:37:14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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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QQAN () 看板: B92303XXX
標題: [公告] 附件一 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學生會組織章程草案
時間: Tue Dec 13 01:42:21 2005
國立臺灣大學經濟學系學生會組織章程草案
第壹章 總綱
第一條 [體制]
本會為臺灣大學經濟學系代表全體學生之自治團體。
第二條 [宗旨]
本會以保障學生權益,促進和諧團結,提高學術風氣為宗旨。
第三條 [會址]
本會設址於臺灣大學法社學院。
第貳章 會員
第四條 [資格]
凡於臺灣大學經濟學系註冊之在學學生,均為本會之會員。
第五條 [權利]
本會會員之權利如下,
一本會會員有選舉次屆會長及罷免該屆會長之權。
一本會會員有選舉次屆會長及罷免該屆會長之權。
二本會會員有被選舉為會長之權。
三本會會員若對系學會之決議案或章程修正案有疑異時,得進行全體會員之複決。
四本會會員享有參與本會舉辦活動之權利,及其他應享之權利。
第六條 [義務]
本會會員之義務如下,
一遵守本會章程及決議案。
二繳納會費。
三維護本會之榮譽。
四協助推動本會活動。
第參章 行政
第七條 [會長]
本會置會長一人,任期一年,對外代表本會,對內領導行政部門處理會務。
第八條 [副會長]
本會置副會長一名,任期一年,襄贊會長處理會務。
第九條 [常設部門]
行政部門常設下列各部:
一.執行秘書部:協助會長﹑副會長綜理會務,掌理有關公文收發,行政協調及文書
檔案管理,文宣製作與張貼宣傳。
二.公關部:掌理本會內外聯絡溝通及募款﹑各種學術研討活動之策劃與執行﹑提升
本系對外形象等事務。
三.活動部:掌理本會各種文康活動之策劃與執行,鼓勵豐富的休閒文化。
四.資訊部:維護意見表達自由,促進資訊流通與傳播,協助各種活動之執行與紀錄。
五.體育部:掌理本會各種體育活動之策劃與執行,提升豐富的運動風氣。
六.僑轉部:掌理本會各種僑轉生與系上交流活動策劃與執行,提升本系向心力。
七.財務部:掌理本會財務企劃及經費收支事項。
第十條 [任命及代理]
副會長、各部部長,由會長或當選人任命之。
前項職位未經任命或出缺時,會長得自行兼理,並應提出新任人選
各部部長得視實際需要,遴聘會員協助工作。
第十一條 [繼任及出缺]
會長出缺時,由副會長繼任,至原任會長任期屆滿之日為止。
會長及副會長均出缺時,應盡快舉辦會長之補選。
第肆章 選舉罷免
第十二條 [民主原則]
本會各項選舉,均應秉持民主精神,以公平、公正、公開之方式行之。
第十三條 [會長普選]
會長由全體會員直接選舉產生之。
第十四條 [罷免]
會長或相關幹部失職時,得經有選舉權人提議,經全體會員投票罷免之。
第伍章 財務
第十五條 [會費]
會費徵收之數額,由每屆會長或當選人決議之。
第陸章 附則
第十六條 [章程之複決及修正]
本規程由會總額超過百分之十五投票複決通過後施行之。
規程之條改,由系學會或十名以上學生連署,經百分之二十以上會員投票同意後修改之。
第十七條 [全體意志之終極性]
會員得提議創制關於學生自治事務之其他法規,或複決系學會之決議。
第十八條 [施行辦法及施行日期]
本辦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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