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wboy (工作工作)
看板NTU-EM93
標題辦歸鄉的問題
時間Sat Jan 13 23:33:53 2007
應於離營之日起十五日內(不含回鄉旅程實際所需時間) 攜帶離營證件、離營報到憑證卡
二份、本人印章及國民身分證等,向戶籍地鄉 (鎮、市、區) 公所辦理歸鄉報到。
對已離營歸鄉經催促報到仍未報到者,應依鄉 (鎮、市、區) 公所造送之後備軍人離營
歸鄉逾期未報到人員名冊,按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規定移送法辦。
http://0rz.tw/c42mk
http://0rz.tw/3d2j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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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34.4.210
1F:推 agbr2:憑證卡只有一張另外一張在軍中的兵役袋內 01/14 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