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lecer (結訓了)
看板NTU-EM92
標題Re: [轉錄]Re: [役政] 辦理體位變更或離職者注意一下
時間Sun Sep 10 15:03:56 2006
很重要!!!!!
各位同學注意看了
※ 引述《clecer (結訓了)》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DIRDS 看板]
: 作者: eliewu (Jerry In The House) 看板: DIRDS
: 標題: Re: [役政] 辦理體位變更或離職者注意一下
: 時間: Thu Aug 31 00:02:04 2006
: ※ 引述《iamgreat (...)》之銘言:
: : 這件事是真的...
: : 就我昨天了解後的情形是國防部堅持要我們轉服替代役
: : 所以現在把這些變更體位的人都轉給內政部了
: : 可是內政部現在考慮到法源問題
: : 還沒有下決定...承辦人員跟我講預計九月中會有一個初步的方向
: : 10月份應該會有更明確的方法或者定案
: : 然後我昨天也是去辦理了變更體位
: : 後備司令部的承辦人員跟我透露
: : 目前全台必須轉服替代役的人共有200多人
: : 這是我目前所知道的
: : 如果有最新的消息我會再上來講...
: 好吧!!既然有人已經去驗證過我的問題之後!我把事情說清楚一點
: 但前提是,我是打電話問過後備司令部的小姐~~請大家只要心裡有數就好!畢竟
: 法條尚未通過,一切都是未知數,先心裡有底吧!
: 1.首先負責小姐跟我說,國防役是屬於後備軍人身份,只要符合改判體位資格
: 就可以申請改判,以前的規定是替甲或替乙,69年出生服12天國民兵!!
: 70年或70以後,替甲是一般一年多的社會替代役,替乙是12天國民兵!!以上
: 大家都很清楚。
: 2.小姐說,第1項規定將會做修改,只要是體位改判確定為替甲,或替乙,通通
: 都要當一年多的社會替代役,不管你是六九之前還是六九之後。
: 3.此時我就問小姐,那這項規定會朔及既往嗎?小姐說"會"...
: 我問他要追朔到第幾年呢?小姐說只要是民國86年之後服役時體位是替甲替乙通通要召回
: 服一年多的替代役。 簡單來說!只要是民國86年到現在是當12天的國民兵,都要召回。
: 4.因此,不管你是不是國防役改判體位,不管你是不是初次入伍體檢剛好體位改判為
: 替甲替乙,都要召回只有體位是"免役"不用被召回。
: 以上是我問台北事後備司令部的後管科小姐,他說這是最近開會討論的結果,
: 所以在網站上目前還找不到這樣的訊息。
: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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